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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决定了不说话,他的理由在话语圈子里就是说不清的。
但是,我当初面对的话语圈和现在的话语圈已经不是一个了──虽然它们有一脉相承之处。
在今天的话语圈里,也许我能说明当初保持沉默的理由。
而在今后的话语圈里,人们又能说明今天保持沉默的理由。
沉默的说明总是要滞后于沉默。
倘若你问,我是不是依然部份地保持了沉默,就是明知故问──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决定了要说说昨天的事。
但是要慢慢地说。
七八年前,我在海外留学,遇上一位老一辈的华人教授。
聊天的时候他问:你们把太太叫作“爱人”
──那么,把lover叫做什么?我呆了一下说道:叫作“第三者”
罢。
他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使我感觉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
回去狠狠想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儿、拉边套的、乱搞男女关系的家伙、破鞋或者野汉子,越想越歪。
人家问的是我们所爱的人应该称作什么,我竟答不上来。
倘若说大陆上全体中国人就只爱老婆或老公,别人一概不爱,那又透着虚伪。
最后我只能承认:这个称呼在话语里是没有的,我们只是心知肚明,除了老婆和老公,我们还爱过别人。
以我自己为例,我老婆还没有和我结婚时,我就开始爱她。
此时她只是我的女朋友。
根据话语的逻辑,我该从领到了结婚证那一刻开始爱她,既不能迟,也不能早。
不过我很怀疑谁控制自己感情的能力有这么老到。
由此可以得到两个推论:其一,完全按照话语的逻辑来生存,实在是困难得很。
其二:创造话语的人是一批假正经。
沿着第一个推理前进,会遇上一堆老话。
越是困难,越是要上;存天理灭人欲嘛──那些陈糠烂谷子太多了,不提也罢。
让我们沿着第二条道路前进:“爱人”
这个字眼让我们想到什么?做爱。
这是个外来语,从akelove硬译而来。
本土的词儿最常用有两个,一个太粗,根本不能写。
另外一个叫作“敦伦”
。
这个词儿实在有意思。
假如有人说,他总是以敦厚人伦的虔敬心情来干这件事,我倒想要认识他,因为他将是我所认识的最不要脸的假正经。
为了捍卫这种神圣性,做爱才被叫作“敦伦”
。
现在可以说说我当初保持沉默的原因。
时至今日,哪怕你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说自己厌恶神圣。
我只敢说我厌恶自己说自己神圣,而且这也是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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