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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2页)

顾绥之前的减重也是为了拍那段时间的戏。

那是个人命不足轻重的年代,人们有一种天生的孤独感和恐惧感,生怕融入不动集体。

也许那些打压柳摇春的人其中也有同性恋,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唾弃他是‘精神变态’,是不正常的人,骂他是兔子。

在那些同性恋还未去病化的日子里,人们对这种事情感到不可思议,那些和他们不一样的人,喜欢同性的人,在他们眼里是肮脏的,变态的,不应该存在的,所以理所应当遭到暴力。

当别人开始将这种不理解转变为暴力的时候,他们只知道,跟着集体就对了,因为大家都这样。

一个人诉诸暴力的时候,其他人也许还在犹豫,但只要身边的人都不在乎,或者都上前动上手脚的时候,这种公开的暴力好像忽然不算是暴力了,而可以称为是一种信仰。

人们擅长喊口号,也擅长把集体的荣誉吹捧到无可附加的地位。

他们本身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但只要是集体有了荣誉,他自然而然地也沐浴在那荣光之下了。

柳摇春不知道他是被谁举报的,也许是戏班子里以前眼红他的人,也许是他的邻居,也许只是听到风言风语,想要立功检举‘鸡奸罪犯’的人。

但不管是谁,他一夕之间被剥夺了所有的话语权。

家里私藏的文人书画、古董、戏服、头面,还有西洋的钟表、留声机、发油全都被砸了,就在他外面的院子里,那些人恶狠狠地瞪着他,逼着他用受伤的手划着火柴,把那些家私全都烧掉,因为他们说那些都是他的老相好送他的东西,必须全都毁掉。

白色的烟雾升起,像是天上漂浮的云彩从地上慢慢升腾起来。

他麻木地念着那些人让他说的话,宣布和过去的生活一刀两断。

顾绥看着新改的剧本,心中像是沉甸甸地被压了块石头。

《长相思》剧本里写的不是夸张,相反,剧本里所描绘的暴力和愚昧不及真实故事万分之一。

在那个时代,同性恋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够生存下去的机会。

如果被发现了不止要遭受到其他人的白眼和厌恶,重则还会被拳脚相加,或者是被送入监狱,暗无天日地过接下来的一生。

也许那些打他的人都不是执法者,是没有那些权利的,但是法不责众,作恶的众人拍拍屁股都散了,只留下无言的废墟和疲倦的心灵。

顾绥下午是拍的在街上被拉上去游行的一场。

他的脖子上挂着大大的木牌,上面的罪名让他恍惚,好像不认识字了,只看到‘流氓鸡奸犯’几个字,牌子最下面的柳摇春三个字用红色的朱笔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木牌是用铁丝穿起来的,那根铁丝细细地,看起来很普通,但当铁丝悬着沉重的实木牌子往下坠的时候,那根细铁丝便深深地勒进脖颈里,嵌出一道长长的血痕,肉被挤到两边,像是硬生生要把脖子从后面切断。

他低着头,脚步沉重,吃力地走着。

后脖颈上的疼痛随着走路的频率加重,每走一步都像是有刀子在割一样。

烈日炎炎,阳光谣言得让他无所遁形,他每每低下头,又被呵斥着‘抬起头来!

’,只能局促又窘迫地对上周围赤裸裸的目光。

“柳摇春,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名字。”

“呵,哪里正经得了?以前可是唱戏的呢,唱那种不要脸的戏的。”

“听说还是一个他那个男的情人还是国民党军官,他是那个军官养的兔子,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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