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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长衣熬成了一锅浓稠的燕窝粥,红枣熬得稀烂,甜味逸散在燕窝里,色香味一般,能吃。
一碗值千金,两碗两千金。
沈磡吃得无比艰难,不光是因为燕窝浓稠,还因为从顾长衣嘴里抢食的罪恶感太强烈。
宫廷专供女性补品,顾长衣竟然当小米粥给他煮了吃。
沈磡尽力地暗示顾长衣燕窝很贵,但顾长衣只笑眯眯地看着他,“快吃啊。”
顾长衣抿了一口燕窝粥“以后有我一口喝的,就有你一口吃的。”
贵妃给的礼盒,转眼间被干掉一半,顾长衣怕沈磡吃完两大碗还不够饱,以沈磡的身量,看起来一顿能吃四碗干饭。
“早睡早起,明天我带你出去吃早点。”
沈磡手里的燕窝晃了下,五岁以后,他从未以沈磡的身份出过侯府,哪怕去顾家迎亲也是马匹空载,去宫里、去放风筝,那个马夫也一直监督着沈磡不在街市上露脸。
沈磡都不知道,当以这样一张脸出现在人前,是什么样的体验。
什么体验?
给顾长衣丢脸,以后再也不带他出去?
沈磡怔怔出神,连顾长衣在收他手里的碗都没发现。
“没吃饱,舍不得放下?”
顾长衣弯腰开玩笑地摸了摸沈磡的肚子,结果摸到跟手臂一样的触感,其他的啥也摸不出来。
顾长衣微微瞪圆眼睛,不会吧不会吧连沈磡都有腹肌,全世界不会就我没有吧?
他心里略酸,笃定沈磡最多只有两块,要不三块,不可能六块八块的,除非让他亲眼看看。
这个年纪,就算是傻子也是一身无处发泄的精力,院子就这点大,沈磡一天要百无聊赖地疯跑多少圈才能练出来?
这么一想,顾长衣的嫉妒变成了心疼,他要带沈磡去更远的地方。
他一心疼,就没指挥沈磡去打水洗碗,而是亲力亲为去井便打水。
木桶抛到水里,咚一声巨响,顾长衣荡了荡绳子,估摸盛满了水,往上拉绳。
木桶打水比现代塑料桶要重很多。
忽然手里一轻,一只大手往井里一探,握住一截绳子,毫不费力就把木桶拉了上来。
顾长衣嘴角勾了勾,“倒进水盆。”
知道帮着干活,力气还大,沈磡的表现出乎他的意料。
既然如此,他应该多教教沈磡生活技能,比如,洗碗。
顾长衣帮沈磡把袖子卷起来,一边卷一边问“有没有洗过碗?”
沈磡摇头。
虽然大少爷生活很苦,但少爷真的没有洗过碗。
“我教你啊,以后我们可以自己做饭,等我有空请人砌个灶台。”
沈磡这个院子,除了床,除了能勉强住人,什么都没有,更别提洗碗布。
今天用的碗还是上回侯府送饭过来,还没收走的碗筷。
顾长衣只能四指并拢,沿着碗壁擦过去,洗完一个,让沈磡洗另外一个。
这完全是傻子力所能及的范围,沈磡没藏拙,飞快洗完一个。
今晚的气氛过于温情,令他感到不安,好似生活即将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顾长衣把碗面对着月光照了一下,赞扬道“洗得很干净。”
沈磡看着月光下的顾长衣,对方的脸颊笼上一层若有似无的光,像一块清透白净的玉,但是乌黑的眸子、绯红的唇角,翡翠镯子顺着白皙纤细的手腕滑到臂弯,和红色的袖子堆在一起,无不体现着这是一个生动的、风流的美人。
约束一个风流成性的人,无异于先折断骨头变为仇敌,余生疑神疑鬼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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