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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著名小说《金瓶梅》描述,大户人家在宴请宾客时,会用玉米面搭配玫瑰馅或鹅油馅。
将玉米面与小麦面掺匀,浇入烧化的鹅油,再开水烫边烫边搅,等略冷再用手搓揉成块。
最后把搓揉好的面粉分成5块,抹上鹅油,撒上盐、花椒面,卷出条按薄,逐块如法待用。
可见在中原人初步接触玉米时,其地位相当珍贵。
玉米的优点很多,但这可以说是影响其命运的一个优点。
明朝农业用地的开垦已趋于成熟,也就是说可以利用的平原基本都开垦了。
剩下的便是不易耕种的山区,而山区种植作物中的佼佼者就是玉米。
堂堂高产作物,事实上在古代农业技术条件的限制下,平原地带玉米的产量与传统北方作物相比,并没有突出的优势。
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玉米仅被栽植在山区、瘠地一带。
玉米当时的优势在山区,而开始朝廷可能注意力一直只在平原粮食主产区,恰好晋国国土山地多而平地少,因此将玉米推广到晋国山区十分合适。
接着简单介绍一下红薯,同样是在16世纪,这种作物在从南洋和菲律宾传播,分别登陆广东和福建沿海。
特别是在山多地少的八闽地区,这种作物的优势最早被放大。
当时福建人陈振龙是往来于明朝和菲律宾的商人,他注意到这种作物特别适合在疏松深厚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适合在沿海和低山丘陵地带推广。
于是冒着被西班牙殖民者惩罚的危险,将红薯的薯藤和薯种带回商船,并提前学习了种植技术。
随后在福建南台的纱帽池试种,还获得了成功。
于是通过儿子的关系,向福建巡抚大力推荐这种高产作物。
在1594年的大旱中,这种作物首先发威。
在各县都取得了不错的收成,帮助福建人渡过难关。
在听闻福建的成功经验后,红薯北上传到了长江流域和江浙地区,并得到了当时徐光启的大力推荐。
当时人对于红薯的高产性能推崇备至,认为其占地少而产量大。
而且枝叶紧紧贴在地上,可以躲避风雨侵袭。
即使在收获之后土地中还有残存的根茎,连蝗虫都难以破坏他们的根系。
最重要的是,红薯生熟皆可食用,具备很好的即食性,可以缓解人的饥寒之急。
徐光启就为推广红薯种植而总结了“甘薯十三胜”
进行宣传:“一亩收数十石,一也;色白味甘,于诸土种中,特为敻绝,二也;益人与薯蓣同功,三也;遍地传生,剪茎作种,今岁一茎,次年便可种数百亩,四也;枝叶附地,随节作根,风雨不能损,五也;可当米谷,凶岁不能灾,六也;可充笾实,七也;可以酿酒,八也;干久收藏屑之,旋作饼饵,胜用饧蜜,九也;生熟皆可食,十也;用地少而利多,易于灌溉,十一也;春夏下种,初冬收入,枝叶极盛,草秽不容,其间但须壅土,勿用耘锄,无妨农耕,十二也;根在深土,食苗至尽,尚能复生,虫蝗无所奈何,十三也。”
红薯真的是太优秀了,适应性强,水肥需求低,面对恶劣气候也能有收成。
但是它一直走不出南方,主要还是因为薯种越冬问题。
红薯是喜温植物,番薯的繁殖材料薯块、薯苗在冬天无法经受严寒。
薯块的保存温度需要10~15c,受冻过热都容易烂坏。
所以南方的番薯栽培技术并不适用北方的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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