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因如此,我和伏燕栩同一辆车进剧组这件事,是极为合情合理的。
我没钱,我穷,我一无所有。
我要什么没什么,哪怕我曾经是搅动风云的副指挥使,但现在的我也只是个开不起房的穷光蛋。
但这些重要吗,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选择演厉鬼倾心许久,深爱得无怨无悔的那位仙君,是因为他也戴面具。
所以当我下了车走进剧组时,所有工作人员都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看我。
他们可能不理解,怎么会有人还没拍戏,就迫不及待戴上面具。
伏燕栩也不理解,但他自以为是沈总舍不得我美好的容颜被别人看见。
倒是导演对此见怪不怪,他也相当热情。
他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伸手就想与我相握。
我有点儿羞涩,毕竟我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穷光蛋,而我面前的导演,是圈内首屈一指的知名导演。
然后我伸手和导演握了握手,简短评价:“我看过你拍的剧,拍的不错。”
导演:“?”
剧本说回最初。
我和伏燕栩的第一场对手戏,应该是他对厉鬼动心之后,突然某天与我狭路相逢。
彼时我一身白衣翩翩若仙,他刚淋了场雨。
我是高高在上的仙君,他是卑微如尘的落汤鸡。
但实际情况是:
他是天帝的儿子,天帝是我的上司,我算是在不太美好的时候遇到了未来的上司。
这尴尬不尴尬。
我是觉得挺尴尬的。
但在剧里的仙君他一点儿也不会尴尬。
他不仅不在乎这可能是未来上司,他还冷冷看了许久,再发出一声冷哼。
最后十分潇洒地走了。
整个对手戏不超过五分钟,镜头绝对不会超过十个。
但每一次对视都彰显着地位翻转的禁忌之感。
总的来说,我和二公子的会面,平淡中带着点儿若有似无的火药味。
挺刺激的。
我感叹。
平凡的大学生方铮穿越了,穿越到了古代一个富家纨绔少爷的身上。他不想改变这个世界,只想好好做他的富家少爷,可人太出色也是种罪过,这个世界正因为他的到来,而悄然改变着。试看主角如何在不一样的穿越剧情里,展开了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古代人生。本书风格轻松(你也可以认为它幽默),不震虎躯,不抖娇躯,读者朋友可以放心大胆的阅读。(本书顺利完本,新书都市类极品草根太子,请各位收藏,推荐,谢谢大家!)...
...
李明晨的声音响彻整个大陆无论是人类还是兽族,是矮人还是精灵等等,无论是这个大陆的原著居民还是其他世界的外来者,只要你生存在这个大陆之上,只要你还热爱着这个世界,请拿起你的武器,与我一起守护这片大陆,守护这个世界,在李明晨的号召之下,整个世界的力量第一次联合起来,一起努力化解这个世界最大的危机。...
以行医为名保镖为由,保护俏佳人,且看龙俊如何混迹在美女总裁的身边,一路医武兼施高歌崛起...
六年前,他惨遭陷害,家破人亡。六年后,他王者归来,天威浩荡。为挚爱,他十步杀一人。为亲人,他一手遮九天。...
燕云歌自末世而来,重生侯府,她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每天吃好喝好乐无忧! 然而 她爹一门心思造反, 她哥一门心思造反, 她嫁个男人,还是一门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