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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榆回到303,连续四个多小时,不是听就是说,脑袋都要炸开了。
她嚼了一颗巧克力,想了一会儿又拿出去年酿的青梅酒,斟了一小杯,啜饮两口。
因为是自己酿的,38度米酒,加入蒸熟晒半干的青梅和冰糖,醇厚清香,这是她十几年来唯一做得最好的事情。
就连喝惯高浓度白酒的师祖都说别有一番风味,每年都会要走一小瓶。
洗漱出来,用电吹风吹头发,等头发干了,才看到虞霖的来电,拨回去接通,只听到一声“开门”
就被挂断了。
林榆小跑出去开门,果然是虞霖,手里提了一个保温盒,他去厨房拿出调羹递给她,看着她惊讶的表情,以为她不太高兴,忍不住抱怨地说:“别看我!
忍不住了。
也就三个路口,感觉跟人异地恋一样,都快一星期没见了。”
“没,才五天。”
林榆打开饭盒,竟是鲜虾粥,心情瞬间变好,一晚值班的劳累消失不见,笑容在灯光下闪耀明亮。
虞霖一时看呆了。
其实刚转学过来,虞霖虽然和林榆同进同出,但是他并没有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看过她,要他描述她的样子他只能说“就那样,还不错”
。
第一次认真仔细看她是高二上学期,隔壁班经常一起打球的男生,打完球后给了他一瓶水,然后是一个信封递到他面前,毫不腼腆地说:“等下帮我给林榆。”
虞霖拧瓶盖的手停了,愣了一下,把水还给他,拿起书包走了。
站在课室门口,林榆安静地在座位上做题,白皙的小圆脸上时而蹙眉时而展眉,眼睛平静又明亮,就像一汪无风无浪的湖水,性格冷淡,一点都不像别的女生爱说爱笑,也不像她们总爱和闺蜜说悄悄话,分享秘密。
她就算是自己也不愿意多说一句话。
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和书。
那天回家,他们依然不怎么说话。
北风吹起她的短发,遮住了她的脸,她用手撩起乱丝勾到耳后露出白皙的侧脸和小巧的耳廓,那一瞬间,虞霖就这么记住了,她就是这样的她。
高三那次,他把昏迷的她背回家,她蜷缩弓身躺在床上裹着被子,只漏出凌乱的发、苍白的脸、紧蹙的眉、干裂的唇,往日的平静与全不见了,只剩下恐惧与脆弱。
他知道她醒着,他把手伸进被窝,找到她的手,掰开她紧握的手指,试图能改变点什么,却发现什么也不能。
他就再也无法忘记,她还是这样的她。
虞霖看着因为一碗粥而开心的林榆,似乎还是当年那个偷偷吃一碗鱼丸,一根火腿的她。
“你吃了吗?”
林榆抬头询问。
他移开视线,落在桌上忘记收拾的酒杯,拿起一闻,高高飞起的心就那么跌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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