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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我打算参与建议规则制定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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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说是“情书”

其实并不准确,应当更像是一本“日记”

里面内容只有沈问秋,没有其他。

陆庸以前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实验记录手册他写了不少,他无法分析动机缘由,像是灵感而发,在遇见沈问秋那一刻起,那天晚上,他莫名地在笔记本上记录下了来

200x年,8月1日,晴。

在去报道的路上,我家的车跟一辆小轿车相撞。

车上的男孩子长得好漂亮,他问我是不是中暑了,给了我一瓶冰可乐。

后来到了学校,我发现我们是同班同学,还住一个寝室的上下铺。

他看上去娇生惯养,我想,我得多照顾他。

便是自这一天开始。

凡是在沈问秋身上有他在意的事,他都会忍不住去偷偷记录下来。

比他做任何实验研究都要更上心,搞研究是出于兴趣的驱使,但关于沈问秋的不是,就如一种本能,是出于喜欢的驱使。

喜欢和兴趣不同,兴趣需要成果来满足,喜欢只是喜欢,多看他几眼,多了解他一点,就够让陆庸觉得愉悦。

喜欢是他一个人的事,他渴望能得到回应,但即便没有,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他什么都记。

本来他就是个没有文笔的理工科男。

笔记本上写的东西都是无聊的东西比如沈问秋新买了一双鞋子,又是某某牌子的,新款,看来沈问秋喜欢这个牌子;又比如,今天在食堂沈问秋吃了红烧茄子他很喜欢,改天去问问后厨叔叔有什么诀窍。

有时候也有一些比较出格的记载,像是沈问秋夏天打篮球打多了,有点晒黑了,在寝室换下衣服有明显的晒痕。

陆庸写下他衣服下面没晒到的皮肤好白,看得我直心跳,我连看都不好意思看。

但是晚上小咩洗澡,还让我去给他搓背,他的皮肤好细嫩,我稍微用力点就搓红了,轻了他又嫌弃洗得不够干净。

最后总结我为什么会对同为男生的好朋友脸红,我是变态吗?

各种琐碎的小事,陆庸巨细无靡地记录了整整两年半。

第一本笔记本写完以后,正好得了一张沈问秋的照片,陆庸喜欢的不得了,不管怎么放都感觉不够珍重。

记下第一行字的时候也很随意,没有用漂亮的本子,后来再看就怎么看怎么觉得配不上沈问秋。

于是陆庸找出一本讲装帧技法的书,读了三天,决定自己制作一本空白笔记本。

他把本来简陋地外封拆了,只取内页,另拿了一沓同尺寸的白纸,计算好高中的天数,将纸张整理在一起,花了数月时间,亲手装订成了一本全新的独一无二的笔记本。

用了锁线打结缝法、多帖硬皮装帧。

然后还做了布书衣,小心地包在外面。

现在回想起来,做得挺粗糙的,主要是因为周末还有实验要忙,还得避开沈问秋,所以做得很慢。

加了塑封的照片被他牢固地贴在了照片的最后一页。

起初还敢把笔记本带去学校,后来不敢了。

他知道沈问秋是个尊重他人隐私的好男孩,可光是从他放笔记本的柜子边路过,他都觉得心惊胆战。

在y镇打工的那个寒假,陆庸并没有把笔记本带去记录。

回家以后,他才花了一天时间一口气写下十几页近万字的回忆。

返校后,两个人感情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即便笨拙如陆庸,也能隐约感觉到沈问秋比以前更黏自己了,他是过了受宠若惊、不胜惶恐的阶段,可还是会觉得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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