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惜他太过于张扬,如流星般崛起,又如流星般殒落。
“枪打出头鸟,魏尉的死就在眼前,我要牢记这点,时刻告诫自己。”
秦宇眼露肃穆,小蓝灯的存在将成为他最大的秘密,任何时候都不能暴露。
否则别说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不入流炼气修士,就是一方巨擘大能,也会被撕成粉碎。
丹药耗尽,秦宇修行暂时告一段落,一个月时间呆在幽暗地底,绝对封闭状态,他全然没有感到无聊,嘴角不由翘起,“看来我在修行上,也不是全无优点,至少能耐得住寂寞。”
声音刚落,秦宇眉毛微挑,眼眸倒映出一团斑斓,“居然是你个小东西。”
出现在眼前的,正是他带进处置司的野鸡霸主,当日紧张下将它放开,之后秦宇专注修炼早忘了它的存在。
此时,野鸡霸主一身鲜亮羽毛,失去了原有光泽,火红的冠子耷拉着,小眼珠暗淡无光,一副有气无力的萎靡模样。
它看着秦宇,想靠近却又害怕,迟疑不决。
秦宇马上明白了原因,抬手看了眼左手食指,果然幽绿中多了几分灰暗。
处置司中丹毒弥漫,一个月时间足以让侵入的毒素积累爆发出来,他随身带着小蓝灯免疫毒素,野鸡霸王就没有了这份运气。
一个月时间,它竟然没有死,在野鸡中必然天赋异禀,不愧霸王之名。
秦宇想了想,探手入怀随即缓缓打开,方圆一尺幽蓝绽放,眼神看着野鸡霸王,它小眼珠蓦地瞪圆,露出激动之意,尖爪不安的挠着地面,却忍着没有冲过来。
这小东西,竟有了几分灵智!
秦宇面露惊讶随即归于平静,世间之大无奇不有,他能得到小蓝灯,野鸡霸王有点奇遇开启灵智,又有什么不可能?原本救它就想有个陪伴,野鸡霸王开了灵智,当然再好不过。
“小家伙,过来,我帮你祛毒。”
像是听懂了,野鸡霸王小眼珠一番,咕咚倒地。
昏了?
秦宇哭笑不得,看来这小东西早就注意到他了,一直死撑着没敢过来,这么说来,它的灵智不算太低。
走过去捡起野鸡霸主,让它沐浴在小蓝灯光芒下,一丝丝黑气涌向它的爪子,渐渐变成黑色。
手指在捏了捏,肥嘟嘟的,从手感看居然比进来的时候,还要重不少。
秦宇摸了摸下巴面露思索,这一个月时间,没见野鸡霸王下来,它吃的什么?
黑气停止涌动,毒素已经祛除,野鸡霸王紧闭着眼,没有丝毫醒来的意思。
可你既然昏了,尾巴上几根长长的羽毛,这会抖个什么劲?
秦宇故意掂了掂,面露狞笑,“还挺肥,现在毒也解了,正好炖一锅!”
扑棱棱——
野鸡霸王猛地挣扎,如果不是秦宇早有准备,说不定真要被它逃走,折腾一阵发现抓住自己的手,像两个铁箍一样,野鸡霸王可怜兮兮看着秦宇,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这小东西,真的成精了!
野鸡精?
这名字,莫名的喜感啊。
秦宇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野鸡霸王顿时来了精神,一阵撒娇卖萌,可你忽闪忽闪翅膀也就算了,尾巴上几根毛摇成了大风车是怎么回事?
好看小说"buding765"威信公号,看更多好看的小说!
加V公众号:无名书坊,看更多小说
蠢萌墨小乖,生的一副蠢萌喵样,实则却是个母老虎!墨小乖哎呀!人家是小白虎啦论蠢数她蠢,论萌数她萌!尽管背后有妖界大殿下撑腰,但总免不了为情所伤。殿下,你会一直‘西瓜’小乖吗?自然!你这么可爱,本宫怎么会不喜欢呢?那那若是有一日,小乖不可爱了呢?不可爱了也没关系,你还很调皮,还很蠢萌,还是很讨人喜欢的呀!展开收起...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野火a的经典小说爱之家福之源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外表阳光内心孤独的戴志成,因为缘分而进入江秋月的生活与家庭。因为爱,他全身心的努力与拼搏。历经三十多年,最终打造出一个幸福满满,快乐多多的爱之家。同时也创立了一个强大的企业集团。...
UC世纪,这是一个战争与死亡的时代,穿梭于这个时代的某个人,为了活下去而战斗着。...
徐白,小学开始每天天色没亮的时候就爬起来边走路,边背书,自小学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不管是网络游戏还是各类小说,不论是影视歌星还是各类八卦,绝对和他沾不上边,真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强人。踏上社会终于看了第一本闲书,于是他的生活变了有道是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丧尸进化者变异生物2012年,玛雅人预言之中,是作为人类末日的一年,生化病毒爆发之后,人类的文明世界完全崩坏,新的生存法则代替了旧的法律制度。莫雪,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在末日到来的时候偶然获得了一双写轮眼,而且这写轮眼还能够通过猎杀各种怪物获得进化点数来进化出各种瞳术月读?天照?须佐能乎?呵呵,那已经是过去式了,我如今拥有的是日蚀星陨虚实变换,甚至,我能够通过瞳术像虐杀原形病原体一般改变身体构造!不一样的写轮眼,更加强大的写轮眼,将会在末世谱写怎样的传奇?ps本书签约起点一组,读者大大们可以放心收藏!!!本书一群9796758(第一滴血),注意附加信息填写起点书友!!!...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