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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砚哥,你真的好爱!
】
【……】
“嗯哼!”
“瞧见没,就说我砚哥最有品味,最懂得欣赏了……”
林云野微微扬起下巴,拿捏出几分恰到好处的小得意,怼了弹幕区那帮损塞一句,选定伴奏,清了清嗓子,给自己报了个幕,“下面一首《同手同脚》送给我砚哥。”
“还记得,小小年纪。”
“松开我的手,迷失的你。”
“在人群里,看见你……”
【注1】
【卧槽!
这么好听?!
】
【玛德!
所以云小野并不是五音缺四音,是只有砚哥才配让他好好唱歌吗?】
【这个双标狗,但是真的好好听】
【终于知道什么是开口跪了擦】
【……】
林云野一开口,直接炸翻了弹幕区。
好听。
是真的很好听。
平时听上去总是懒懒散散,拖着长长的小尾音,拖出了一把缱绻和小性感的嗓音,此时盛着满满的情感,唱起歌来,竟是如此的让人惊艳。
这还是那个从幼儿园开始、唱歌就不在调儿上的小土匪吗?
可真让人意外。
林砚舟不动声色地看着手机屏幕,看着屏幕里的小土匪双手捧着麦,眼睑低垂,沉浸在《同手同脚》的情感里的样子,不禁开始反思自己——
身为兄长,竟对在他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弟弟都如此的不了解,是不是太失职了?
似乎是的。
他竟从不知道小土匪唱歌这么好听,印象还停留在那个因为唱歌跑调哭着跑回家的小朋友身上。
他也从不知道小土匪能把笛子吹的那么好,印象里还是那个跟着钢琴大师学了一年,依然把钢琴弹得跟弹棉花似的小少年。
他更不知道小土匪也可以收敛起他那暴躁的小脾气,笑得明朗又乖巧,印象里始终是那个抽烟喝酒飙车、一不顺心就作天作地闹脾气的小土匪。
每次小土匪闯祸,他都会负责收拾烂摊子,也只是负责收拾烂摊子,从来没有去深究过背后的原因。
真的是太不应该了。
林云野一曲《同手同脚》,直接唱塌了林砚舟对他的“刻板印象”
。
分崩离析,重新构建。
仅仅一首歌的时间,林云野在林砚舟的眼里,就成了一个“崭新”
的、尚且有大片“待开发领域”
的林云野。
有点新奇,但感觉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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