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勺子气急败坏:“热你大爷!”
“……”
说罢,转身跑下楼,一跃而下,化了妖身,踏着夜里的清幽之气穿过客栈大门,腾空而起。
勺子盯着那阴霾腹地,沉声:“小小鬼魅也敢来这里作祟,还不速速离去。
如若不走,休怪我将你打的魂飞魄散。”
乌云很快便现出一女子,声调平缓而无半分恶意:“我在等人,等到了人,就走。”
勺子说道:“你要等就等,可别在屋顶弄出一团鬼气来,否则凡人住店要被吸走阳气的。”
女鬼摇头,坚定道:“不行,如果他没看见这里有鬼气,他不会过来的。”
末了许久才道,“他是道士,有一次失手,被鬼夺了大半魂魄。
可它夺不走他最后一抹魂魄,那魂魄便是他还记得自己是个降妖伏魔的人。
若是失去最后的魂魄,没了最后一点记忆,他便死了。”
勺子又气又觉可叹:“所以你不断让他抓住,好让他残缺的魂魄中留下你的一寸地方?”
女鬼又摇头:“不是,即便记住,又会慢慢忘记。
我在他面前出现了三百九十七次,没过几日,他又会忘了曾抓过我。”
勺子顿了顿:“你的意思是,他不记得曾抓过你,而你又不想见他死,所以一直出现在他面前,提醒他还是个道士,助他活下去?”
“是。”
“可他根本不会记得你。”
女鬼顿了许久,苍白的脸上蓦地绽放笑颜:“那又如何,我记得他就好。”
勺子愣了片刻,无论怎么做,对方都不会记住自己。
无论做多少事,对方都只是当自己是鬼魅。
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她想不明白。
书生坐在窄长的栅栏上,倚着梁柱微微仰头看着远处那粉衣女子,目光悠长。
末了又看看手里的鸡,叹道:“还是太嫩了些。”
说罢,将那白生生的鸡抛向天穹,转瞬已化做一缕青烟,消散在天地间。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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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钱:【尔康脸】书生,把鸡留给我好不好!
!
!
☆、野猪也来凑热闹了
勺子最近越发坚信自己是只全能花妖,出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还能照顾得了女鬼。
那名叫云裳的女鬼依旧住在天字号客栈,勺子不忍心赶她走,反正这客栈也没住人。
哦不,勺子安顿好云裳,才想起了那笨书生。
以他那身板子,同在屋檐下的,大概没几天阳气就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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