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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嗥叫,循声望去,几只狼在追逐一只野兔。
那野兔被眼前的情景吓坏了,以豁出性命的姿态飞窜,正朝我的方向奔来,我纵身一扑,他却从我身旁纵过,惊起的一阵风随着溅起的雪粒向四处炸开。
我正懊恼,一个身影幽灵一般闪过,那么迅速,如同一缕清风。
定神一看,狼王骜厉咬住了那只野兔,野兔在他嘴中浑身抖瑟,四脚蜷曲。
狼王走上几步,将野兔朝我面前一甩,野兔&ldo;咚&rdo;的一声落在雪地上,它以为狼王是要摔死自己,便一动不动地装死,待到睁眼一看没有动静,一转身就跑,我瞄准时机扑了过去,与此同时,可可也扑了过来。
脑袋轰的一声响,眼前金星四窜,我与可可脑袋相撞,然后,倒在一起。
那一瞬间,我意识到冰铁般坚硬地面的危险性,张开四脚,搂住可可落在地上,腰身被砸的生疼,可可落在我身上安全无恙。
我看到,她眼里流出了感动的泪光。
她知道我在保护她,在动物世界里,我们狼族是最懂情也是最重情的。
甚至,我们对友情的感悟超过人类,狼族中的母性更是伟大得可歌可泣,在人类的文化里都留下了凄婉动人的传说。
我爬了起来,英雄一般的感觉,接受着可可那清澈的双眸里流露的感激与敬仰,幸福的清泉在我心头流啊流……
狼王骜厉又衔来了那可怜的野兔,朝我扔过来,他要训练我捕食的能力。
这一次我没有直接逮捕,判断野兔逃跑的方向与速度,超前一步纵身扑去,立即感到身下一团软绵绵的肉体,凭着感觉我朝那颈脖咬下,一股血液涌向我的喉间……
野兔颤抖了几下,一动不动。
可可兴奋地向我祝贺,狼王和妈妈也投来赞许的眼光。
我顿时觉得自己长大了,勇武了,更主要的是知道如何去捕捉食物,如何判断逃敌的速度与方向,这是我们捕捉幼小动物万无一失的关键。
在妈妈的指导下,我给野兔开膛破肚,将最好的骨肉分给可可,她伸出粉红的嫩舌舔着,搅着,样子可爱得我心动。
妈妈看着我们津津有味地食用。
在一旁说:&ldo;好好吃,要吃干净,吃得一点不剩,骨头发光。
我们狼族清楚自己的胃只适合消化血肉,因而必须吃光捕获到的东西,懂得珍惜上天的赏赐。
&rdo;
听妈妈一说,我和可可吃得非常认真,连骨架间的一丝肉屑也不放过。
很快,这只刚刚还蹦跳的野兔只剩下几块白骨,散发着新鲜的光泽。
妈妈看着白骨说:&ldo;好了,只剩下骨头就不会腐烂了,如果不是我们狼,想一想,这漫山遍野的动物尸骨,春天一到,尸体腐烂,那将是什么情景啊?将是臭气薰天,蝇虫遍野,腐烂的尸体溶入漂流,人畜饮用,会是瘟疫横行。
&rdo;
&ldo;我们狼群是糙原、山林的清洁工、净化神,只是人类,尤其是视我们为敌人的人清楚这个道理吗?吉布父子懂得这个道理吗?&rdo;
&ldo;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应该明白的。
当然,许多行径也表明人类是最愚蠢最可笑的。
人类的精神世界里有时写的是仁爱、慈善与和谐,有时又写的是专制、残暴与冷酷。
&rdo;
&ldo;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这天地世界里,人是最强大的!
狼族在这天地间生存了几百万年,要毁灭我们种族的不会是天灾,不会是疾病,更不会是狮子、老虎,只能是人类,只有人类才有这个力量。
&rdo;
&ldo;但我相信,人类不会这么做的,他们懂得什么是孤独,什么是自然法则。
人类中的许多种族都视我们为朋友,欧洲一些国家的传说里,我们狼族是他们的保护神,罗马人将我们狼族奉为神灵,将母狼形象当作罗马城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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