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一曲终了,大家跟着鼓掌,不少人都慷慨解囊,大票小票的扔进了地上空琴盒里。
他也跟着掏兜,结果只掏出来一个比脸还干净的钱包,看着空空如也的钱包,才想起来,钱都被自己装大款了!
而李玉致那个臭丫头,当时故作大方的把她钱夹子里的钱都给了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少,她一个大老板,装那么多现金干嘛,人家都是刷卡!
得,啥也别说了,掏一首歌吧,这可是堪比黄金的硬通货!
主要也是看好他们,想结一个善缘,说不定人家哪天就飞黄腾达了。
歌曲唱完了,那个不知名的小乐队开始稍作休息,准备着下一首,围观的人也走了不少。
他抬脚朝着主唱走了过去,一般来说,主唱都是那个乐队的灵魂,大约都处于领导地位。
公园里的路灯并不亮,就跟瞎子的眼睛一样,几乎就是个摆设,这个路灯要是有思想,跟萤火虫相比,都能把自己给燥死。
也不知道刚才那几个拍照录像的,是不是要拿回去给鬼看。
因为鬼特么才能看见呀!
等他走近了才看清楚他们四个的模样,都是二十多岁,最主要的,四个人都是一身的朋克装扮。
破破烂烂的黑皮衣,黑皮裤,满身叮铃啷当的大铁链子,每个人的胸前都有一个骷髅,这要是大晚上的走在小路上,有心脏病的老太太都特么能给吓死!
风无凌心里顿时雷声滚滚,你们也不是唱摇滚的,穿个鬼毛的朋克装啊!
朋克装,发泄怨恨、进行控诉,这种称之为朋克的反摇滚音乐力量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
70年代。
从朋克音乐诞生的那一刻起,朋克风格就变成了另类时尚的标志。
早期朋克的典型装扮是用发胶胶起头发,穿一条窄身牛仔裤,加上一件不扣钮的白衬衣,再戴上一个耳机连着别在腰间的walkman,耳朵里听着朋克音乐。
美国歌坛大姐大麦当娜就是朋克时装潮的代表人物,她曾将英国著名的朋克时装品牌PauricSweeney其中一季的秋冬系列服饰全部买下。
在风无凌完全看清楚他们的那身装扮之后,很想立刻转身就走,而他的身体也很忠实的执行了大脑的指令,脚都扭过来了。
“哥们你有事吗?要打赏的话,请把钱投到琴盒里。”
那个大长头发的贝斯手见他过来,对他开口说道,嗓门很低沉,带着一丝的沙哑。
还打赏!
我特么想打死你!
如果杀人不犯法,你的坟头草,现在都特么三米高了!
他做了两个深呼吸,压住了把电脑包拍在他头上的想法,又上前了两步,“咳”
“那个,本来是要打赏的,不过前几天装大款的时候,把钱都买了红灯了。”
额,你不打赏过来干毛线!
乐队的四个人听见他的话都有些无语。
风无凌走过去,围着他们的乐器转了一圈,得出一个结论,这几个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因为,这些乐器都是名牌中的名牌!
乐队的四个人看他这土包子样,也没说话,他这样的一看就是才出山的放牛娃,没见过世面,看什么都稀罕。
嗯,这四个人的心眼倒是不错!
没赶他走!
蠢萌墨小乖,生的一副蠢萌喵样,实则却是个母老虎!墨小乖哎呀!人家是小白虎啦论蠢数她蠢,论萌数她萌!尽管背后有妖界大殿下撑腰,但总免不了为情所伤。殿下,你会一直‘西瓜’小乖吗?自然!你这么可爱,本宫怎么会不喜欢呢?那那若是有一日,小乖不可爱了呢?不可爱了也没关系,你还很调皮,还很蠢萌,还是很讨人喜欢的呀!展开收起...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野火a的经典小说爱之家福之源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外表阳光内心孤独的戴志成,因为缘分而进入江秋月的生活与家庭。因为爱,他全身心的努力与拼搏。历经三十多年,最终打造出一个幸福满满,快乐多多的爱之家。同时也创立了一个强大的企业集团。...
UC世纪,这是一个战争与死亡的时代,穿梭于这个时代的某个人,为了活下去而战斗着。...
徐白,小学开始每天天色没亮的时候就爬起来边走路,边背书,自小学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不管是网络游戏还是各类小说,不论是影视歌星还是各类八卦,绝对和他沾不上边,真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强人。踏上社会终于看了第一本闲书,于是他的生活变了有道是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丧尸进化者变异生物2012年,玛雅人预言之中,是作为人类末日的一年,生化病毒爆发之后,人类的文明世界完全崩坏,新的生存法则代替了旧的法律制度。莫雪,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在末日到来的时候偶然获得了一双写轮眼,而且这写轮眼还能够通过猎杀各种怪物获得进化点数来进化出各种瞳术月读?天照?须佐能乎?呵呵,那已经是过去式了,我如今拥有的是日蚀星陨虚实变换,甚至,我能够通过瞳术像虐杀原形病原体一般改变身体构造!不一样的写轮眼,更加强大的写轮眼,将会在末世谱写怎样的传奇?ps本书签约起点一组,读者大大们可以放心收藏!!!本书一群9796758(第一滴血),注意附加信息填写起点书友!!!...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