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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来源:
第九十八章青砖
“对于不听劝阻,执意强闯女人坊的男人,不管他们是谁,有什么高贵的身份,就用你们的钢叉,叉出去!”
全旭接着道:“任何人在里面捣乱,也同样赶出去,并且列为黑名单,永远不让他们进入女人坊!”
“是!”
“换装!”
随着全旭一声令下,四十二名保安队员马上出列,拿起防刺服,相互帮助穿戴起来,用了一刻钟的时间,众人穿戴完毕。
黑色颜色的防刺服、黑色的防爆盾牌、黑色的警棍、整齐统一,显得颇有气势。
明朝与后世不一样,后世男朋友或者老公,可以光明正大的陪着女朋友或老婆前往内衣店里试内衣。
在明朝的社会风气是完全不行的,全旭已经来到明末三个多月了,他除了二娘、三娘、辛月、红尘、无双、汤邱氏以及庄里的妇女以外,没有见过其他女人,大家闺秀更是一个也没有见过。
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与某个大家闺秀邂逅……
看来是非常可能的。
全旭也要入乡随俗,考虑明朝的社会风气与风俗。
三娘拿着这种钢叉,开始耍了起来,她指导众保安队员开始二人合击,三人合击,盾牌压迫以及夹击之术,指导女护卫队们演练合击之术,
这个时候,全旭才开始正式参观女人坊的其他区域。
与后世的商场不同,明朝的商铺也是院落。
都是四合院布局,由于这座商铺是从黄府购买的,而布局全旭也没有时间大动,这里拥有独立的六个院落,中间走廊,其实两家商铺的隔墙,被推倒重修的。
首先进入鞋帽区域,这是一座主屋七间,厢房各三间的院落,全旭厢房的墙壁上镶嵌着雁足铜灯,灯形如大雁孤足,股托起环形灯盘,灯盘里有三支灯柱,同时点燃三支大烛,将屋里照耀得明亮如昼。
展览的柜台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各式各样的女式手提包,鉴于明朝对于真皮真不稀罕,无论是什么羊皮、鹿皮、小牛皮,包括什么鳄鱼皮,全旭委托萧桃采购的提包,清一色人造革。
反正,真皮有价,人造革在明末无价。
起初全旭以为,明朝贵妇不用提包,事实上,古人比全旭想象的要时尚。
《诗经·大雅》曰:“廼裹餱粮,于橐于囊。”
“包”
最早并不叫“包”
,而是叫“佩囊”
。
佩囊是古代使用最早、流行时间最久的包,像钥匙、印章、凭证、手巾一类必须随身带的东西,大都放在这种囊内。
因为外出时多将其佩戴于腰间,故谓之“佩囊”
。
古代的包也有大小之别,汉代学者毛亨称“小曰橐,大曰囊”
;制作材料也不一样,有皮包和布包之分,春秋时期用动物皮革制成的包称为“鞶(pán)囊”
。
明清时代,随着新物件的出现和使用,包的款式和功能也越来越丰富。
如放钱放物的多用包“褡裢”
、放烟丝的“烟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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