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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今天,能吃香的喝辣的,也算是羡煞旁人了。
李赤骑躺在柔软的床上,被子是用蜀锦织成,还绣上不只一只戏水的鸳鸯。
哪有鸳鸯不是成双成对的?可偏偏这被子上除了那只戏水的鸳鸯之外,只剩下偷偷隐没在水草伸出的小鸭子罢了。
织蜀锦的妇人想来当时还会笑两声,笑这个雇主没什么见识,白白的拎着一只鸳鸯在蜀锦上,任凭别人笑话他两声,可这蜀锦光是织一匹就要个十多两银子,再绣上些乱七八糟的畜生,或者花花草草,又要个五六两。
这可是笔大钱,可雇主照样两眼不眨,甚至连讨价还价的都没有。
似乎这银子不是银子,而是凭空飞来的树叶子那样。
再一耳朵听说雇主是从京城来的,绣工妇人的脸色更加瞧不上了,这年头京城来蜀的人,不是闲的蛋疼的达官贵人家的任性孩子,就是嗜钱如命的京城商人。
想来上次蜀中热闹的时候,还是前朝大唐皇帝逃命那一年,可惜那一年实在是太遥远了,弄得妇人都不晓得皇帝是什么样子的。
皇帝是什么样子的?李赤骑也见过一次。
皇上不大点,穿着还耷拉着地的龙袍,在师父与蓝玉那个老贼的左右搀和下可以说是爬上皇位的。
一想起那个时候,最吸引李赤骑的不是小儿皇上那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而是蓝玉那个老匹夫三步一颤,满头冷汗的模样。
嘿!
那个爽!
那个心底里暗爽!
李赤骑现在想起来还不由得笑了,他翻了个身,右手正正好碰到藏在被子里的绣春刀刀柄上。
别看他李赤骑如今身居千户之位,能穿着真正的飞鱼服行走在顺天府的大街上,他也明白,有多少人瞧不起他。
不,不能说是瞧不起他,而是他明白有多少人瞧不起锦衣卫这个行当。
娘的,瞧不起就瞧不起吧,他自小受到的歧视太多了,早就不把别人的冷眼辱骂放在心底里了。
可当他小的时候,从来就没想过面子这回事,当时想的永远只有两个字活着。
活在兵荒马乱的北方,活在蒙古人与赤军的钢刀之间。
活在满是尸体的关中大地上。
那些瞧不起他,甚至是嫉妒到辱骂他祖宗十八代的人从来都没有想过,一个能在骨头堆里爬出来的男人,可能遇见他那个不认识的祖宗十八代,第一个想法就是操起一块石头,砸死他,然后抢走他手中的食物
或者吃掉他。
也许正是他那种只求活下去的意志,才能入了师父的法眼。
师父将他从难民堆里挑了出来,教他用刀,教他杀人。
而第一次看见他杀战俘练手的时候,师父还惊奇的问他为什么你一点慌张的样子都没有?
他瞅了瞅一旁吐的稀里哗啦的小师妹,干巴巴的说道“习惯了。”
不习惯,就去死吧。
他有些忘记小时候的事情了,他能记清楚的时候,只有他拿起刀之后的年岁。
可能他的一辈子从走进赤军军营大门的时候就已经变了,和那些人变得不一样。
他们在熬夜苦读圣贤书的时候,他刚刚将一个目标的脑袋砍了下来。
所以,他们瞧不起他,就是因为他手上沾满了血,而不是墨的香气。
可李赤骑何时真的将这些个满嘴仁义道德的读书人看在眼里了呢?他记得将刀刃搭在读书人肩膀上的时候,读书人的那副可怜模样。
屁滚尿流的模样,让看惯了杀红眼的他第一次才知道这世上还有像羔羊一样的人。
他才第一次明白,为什么蒙古人能那么从容的踏破宁夏榆林两卫。
“这水太凉了,就没有热水来给我洗洗脸吗?”
那个监军坐在最好的营帐里,大言不惭。
李赤骑很想问问他,被将军斩了祭旗那时,他失禁流出来的尿是否想他说的那样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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