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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斯没动,沉默地看着毓秀。
主要是塞斯只有一副骨架,没有肌肉和神经,毓秀不知道塞斯此时此刻会是什么表情。
他只觉得塞斯这副模样呆呆的、傻傻的,又可可爱爱的。
他捂着肚子哈哈直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随后想起什么,对塞斯招了招手“坐下来。”
塞斯依然是那个有些洁癖的塞斯·埃利奥特,但是在毓秀面前,他早已没了脾气,听话地席地而坐。
毓秀很不好意思,喊塞斯坐下来不过是不想自己一厢情愿的主动罢了,他扑了扑翅膀,飞到塞斯面前,找准塞斯嘴巴的位置,小心翼翼地凑过去。
谁知塞斯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条件反射性地往后靠了靠。
“……”
毓秀没亲着,很无语,抬眸看去,“你干什么呢?”
尽管面对的是一个头骨,可毓秀神奇地从塞斯刚才的动作中感受到了对方的惊慌失措。
塞斯像个未经人事的纯情小伙子似的,不说话,也没有丝毫反应,就这样望着毓秀。
毓秀很头疼。
他差点忘了,这个世界的塞斯还真是个未经人事的纯情小伙子……不,是老伙子。
用那些仆人们的语气来说,就是——噢老天,我们尊贵伟大的塞斯陛下居然是个活了三百岁的处男。
毓秀颇为尴尬地咳嗽两声,想了想还是不甘心,准备再尝试一次。
结果他刚要往前凑,塞斯倏地站起来,转身就往回走。
毓秀脸都青了“塞斯,你去哪里?”
塞斯没说话也说不了话,他走得头也不回,走得那叫一个决绝。
只留毓秀愣在原处,很快,他的脸由青转红,姗姗来迟的羞耻感爬满了他整张脸。
他的脸颊和耳朵越来越烫,他心跳快得仿佛要炸开。
该死的塞斯!
跑什么跑?他又不会吃了他!
难道他看起来很像吃人的怪物吗?就算他要吃人,他也是去找人类吧?塞斯满身尽是骨头有什么好吃的?
毓秀郁闷极了,唯一有点安慰的是塞斯逃走前把包袱和野兔留下了。
他背上包袱,接着拿起野兔去河边清洗,顺便剖掉了野兔的内脏。
由于在这野外没有烹饪的条件,毓秀只能随便拾了些柴火,搭起火堆后便把三只野兔放在火上烤。
好在梅准备齐全,各式各样的调料都用小罐子装上了一些,在烤好的野兔上抹了一层调料,顿时香味扑鼻而来。
毓秀饿了三天,一口气吃完整只兔子,剩下两只用洗干净的叶片打包起来,并用麻绳绑紧,就算是接下来两三天的口粮了。
如今刚立秋,炎热的天气才降了温,但食物的保存期依然没那么长,尤其是熟食,保存两三天已经是极致了。
等毓秀忙完一切,天色彻底暗了下来。
暗蓝的夜空中星光闪烁,犹如被打翻了的棋盘。
毓秀来到这个世界有一段时间了,还是第一次看见满天繁星。
也不知道是不是河边比较空旷的缘故,繁星离他非常近,好像只要伸手就能采摘到其中一颗。
毓秀在火堆旁边坐了一会儿,见塞斯还没回来的意思,索性不再等他了,麻利地脱掉身上的衣服,折叠起来放在一块石头上。
他飞到河边的小石头上,慢慢往河水里走。
河水很凉,比摸上塞斯骨头时的触感凉多了,毓秀打了个哆嗦,咬牙继续往深处走。
走到水面没过胸口的程度,他才停下来。
他忍着凉意用最快的速度把身上洗干净,准备往回走时,冷不丁瞧见一颗从小树林上方冒出的头骨。
那片小树林是他们白天经过的地方,里面的树将将够到塞斯脖子的高度,并且那片小树林离他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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