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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沈莳城是个爱好收藏红酒的人。
偶尔一小杯倒是无妨,再多一点,就会像今天这样。
更何况,今天他还是去酒吧喝的,一定比平常还要多。
沈莳城抬头望着她,目光里有学些探究,没有直言回答逢尘,而只是告诉说:“我检查了身体,结果表示我现在的指标一切正常。”
闻言,逢尘脸上高兴起来:“真的?那真是太好了!”
她想起自己刚刚嫁给沈莳城的时候,沈莳城还是个病秧子。
大病小病折磨着他,一旦发作起来就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再逢降温天气,沈莳城身上的关节就会刺痛难忍,几乎是一整月都无法出门。
这种情况,就连医院也治不好。
那个时候,逢尘只能每日每夜地用热毛巾覆在沈莳城身上的每个关节,然后在房间里打开热空调,这样才能缓解沈莳城的病痛,但这种效果微乎其微。
后来,渐渐的,随着时间,他疼的次数少了。
而在这一两年,那种情况已经不再出现了,沈莳城的身体已经和正常人一样了。
看到逢尘眼眸里闪着光亮,沈莳城问:“你很高兴?”
逢尘点点头,回答说:“当然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好了才有机会拼搏其他的。
你能彻底好起来,我自然替你高兴了!”
看着这样的她,沈莳城沉吟了片刻,道:“想治好你的眼睛吗?”
听到他的话,逢尘猛然一顿。
她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沈莳城。
治好……眼睛。
&nlcshc.ccbsp;这几个字,她从来没想过会从沈莳城的口里蹦出来。
她这个瞎子身份,是沈家人最看不起她其中一个原因。
就连沈莳城,在过去几年也常常用这个来挖苦她。
今天怎么会,突然问她治眼睛的事。
沉默了半晌,逢尘还是摇了摇头,垂下目光苦笑:“没用的。”
沈莳城盯着她,倒有些不太明白。
分明,她很想恢复光明。
可为什么偏偏又要这么说。
其实逢尘的眼睛,曾经治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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