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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梅正从厨房里端着做好的早饭出来,看见文才匆匆下楼,径直朝门口走去,她慌忙叫住文才。
文才躬下身去换鞋,他还没有想好如何面对淑梅,他是绝对做不到心平气和的和淑梅坐在同一个饭桌上吃饭了。
“不吃了,公司有急事。”
淑梅还想说什么,可文才已经砰的一声将房门关上。
看着桌上冒着热气的稀饭,还有自己深更半夜发面做的包子,她只有一个感觉————这简直就是暴残天物。
文才不吃剩饭剩菜的,若自己不把这些干掉,那又只能扔进垃圾桶里。
淑梅大口大口喝着碗里的稀饭,抓起桌上的包子大口大口的啃着,她不想这些东西就这样被浪费掉。
中午,在青尚集团的楼下,两个男人都抱着一大束花在等青可。
一个就是吴猛,他抱着一束红玫瑰,足足有九十九朵。
另一个就是文才,他也抱着一束花,不过花束比吴猛的小了太多。
文才想了一夜,他觉得自己的心还是在青可那里,自己的心绝对没有背叛青可,他要去给青可解释,要让青可回到自己身边来,哪怕是不再让淑梅在自己家当保姆也行。
青可是文才的第一个女朋友,而且当时是青可倒追的文才。
文才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他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爱,只是当时觉得自己孤单,需要有个人来陪,青可又恰巧在这个时候投怀送抱,他就欣然接受了。
经过两年多的相处,与其说是爱情,那还不如说是他习惯了有青可在,是一种陪伴的感情。
可文才自己是不知道的,他以为自己这就叫爱情。
这青尚集团毕竟是青可她爸的,文才和吴猛也有分寸,不管怎么样,也不能跑到公司里去。
万一得罪了未来的岳父大人,那情路又该坎坷不平了。
吴猛背靠在自己车身上,手里抱着花,嘴里嚼着口香糖,一副吊儿郎当花花公子的样子。
他今天特意打扮了一下,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穿着一件很潮的印花衬衫,一条九分裤,脚上是一双擦的发亮的甩尖皮鞋。
手腕上的表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脖子上还挂着一个玉关公吊坠。
他看着不远处的文才,哼着调子走过去给文才搭讪。
“兄弟,你也是来追女人的?”
吴猛走过去把手拍在文才肩上,上下打量了一番文才,看了看他手里的花,又看了看他身后的车。
文才礼貌性的点头回应,淡淡的笑了一下。
“你看你,这么好的车都开得起,怎么就不能对自己喜欢的女人大方一点呢?就你这几多花,也太小气了点吧?”
吴猛闲着无趣,开始和文才炫耀攀比起来,顺便炫耀一下自己“情场杀手”
的名号。
文才看了一眼吴猛手里那束沉甸甸的花,再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花,脸上闪过一丝尴尬。
说实话,他并不懂得什么浪漫,这还是第一次送青可花,他认为这就是心意问题,大小贵贱有什么区别呢!
再说了,青可一个千金大小姐,要什么样的花没有呢。
“礼轻情意重嘛!”
“哈哈……这是我听过最低级的笑话,兄弟呀!
不是我打击你,你这也太不懂得浪漫了,小心追到了也被别人撬墙角。”
吴猛这话,文才就不爱听了。
文才这个时候的心情,岂是他能明白的,文才用不怎么友善的目光瞄了一眼吴猛,顺便低头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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