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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干一番大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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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诸事纷杂,萧旸一连两日都歇在了营里,想到明日便要启程去青阳县,这才回了城中府邸。

他入府的时候恰好赶上抱着兔子消食儿的老国公爷。

胖兔子对着萧旸露出殷切目光,好似两日不见,十分想念似的。

“祖父。”

萧旸下马请安,十分正经的无视了肥兔子的目光,老国公爷点点头,将胖兔子放进了他的怀里。

嘿,小时候本来也是个软和娃娃,怎得去了军营,就变了阎王?自己一把老骨头战场上拼杀了那么多年也够了,他这孙儿现在都二十了,最重要的还是早日成亲,让自己抱上重孙孙才是正经。

老国公爷送完兔子就走,还走的飞快,心里暗道,留下胖白给孙子找找童年吧。

“这……”

萧旸抱着如同棉花团子般绵软的胖兔子,眨眨眼睛,还没问出口,老国公爷已经晃悠悠的拐了个弯儿,继续消食儿去了。

萧旸无奈的摇摇头,将兔子抱回了自己的松涛苑,然后就不再管它。

索性香篆香饼都收拾妥当了,也不用担心它再偷吃。

哗啦哗啦,萧旸又在洗澡了。

沈秋檀不屑的撇撇嘴,留给萧旸一个白白胖胖的兔子屁股,还有一小撮毛绒绒的短尾巴。

等到萧旸收拾齐整,着着中衣准备入睡的时候,发现那肥兔子已经靠在他的床榻下方睡着了。

“啧!”

肥兔子侧躺着,大耳朵乖觉的贴在后颈上,两条后腿伸得直直的,放松极了。

“倒是会享受。”

萧旸上床躺好,给自己盖上薄被,也很快进入梦乡。

原本团团趴着的兔子耳朵一下子就竖了起来。

习武之人,耳聪目明的,要是动静大了,说不定会被他当成刺客杀了,所以沈秋檀动很慢很轻。

她小心翼翼的动了两下,看床上,萧旸没什么反应,再动两下,还是没反应。

这才一个跳跃,软软的跳上了萧旸的床。

然后胖胖的兔子头靠近了萧旸的头,三瓣嘴紧贴着萧旸的耳朵……

“沈晏沣清廉爱民,那账册是真的,济阳城屯粮失窃他有失察之责,却绝非监守自盗,而且,他安置流民、防治瘟疫确实有功,为保一城百姓,更战死在城头上,即便有失察之责,也不该成为这场动乱的替罪羊。”

卖萌是这次变身的特殊计较,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啊!

卖萌卖好了,说不定也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萌是一种从心而发的喜爱,柔软和认同,卖萌有效与否取决卖萌对象是否觉得你可爱,这是一种“走心”

的技能。

而沈秋檀卖的不是萌,而是希望灌输一种认可,让萧旸认可她灌输的观点,并以为是他从心而发的观点。

她要将自己的观点灌进萧旸的心里,无知无觉,就像是催眠术一样。

这个大胆的想法,来源于去军营的那一天,而今夜终于等来了机会。

有句话叫做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虽然不确定有用没用,但试过了就不后悔。

沈秋檀更不想自己没事儿就爬别人的床,也担心次数多了,万一被对方察觉,所以这一回,她由开始的“试一试”

心理,转变到了“必须成功”

,“我一定能影响他”

的决心。

这种决心到了实践的时候,就变成了:

肥兔头一会儿贴着男人的脑袋边,一会儿贴在男人的胸前,动上小心谨慎,内心里如同念经……就那几句话,沈秋檀来来回回不知道说了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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