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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鹰帮一个小头目,最多的也就管理的三、四条街,每个月的例钱最多也就千两左右,少的甚至只有几百。
而建一座堂口,光是地皮就需要数万两白银。
与其花那个钱建堂口,还不如自己留着慢慢享受呢。
“行了,这件事就交给你来办了,这七百两银子除了必备的花销,你自己留下一百两,剩下的也交给你保管。”
黄炳成这人虽然油滑了一点,但做事精细,苏信很放心。
想让一个人为你效命,首先你就要给他足够的好处才行,要不然人家凭什么给你拼死拼活?
所以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苏信对于自己的手下,出手一项都很大方。
“多谢老大!
以后我老黄这条命就卖给您了!”
黄炳成拍了拍自己那瘦小的胸脯,感动的热泪盈眶。
当然他这番做派还是拍马屁的意味居多,但其中还真是有些感动的。
他在飞鹰帮混了超过十年了,不过因为自身实力的原因,虽然为人油滑,但却始终得不到重用。
现在苏信不仅给了他权利,还将手里面的银子都交给他保管,顿时让黄炳成生出了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打发走了黄炳成,苏信也回到了自己的宅院,路上顺便买了一只烧鸡带回去。
推开门,馨儿立刻扑了上来,小鼻子一拱一拱的,惊喜道:“呀!
是烧鸡!”
“行了小馋猫,洗洗手去吃饭。”
苏信揉了揉馨儿的小脑袋。
馨儿连忙点了点头,乖乖的跑去洗手。
吃过饭后,苏信让人找来了两个木头桩子竖在了院子内,又找来黄炳成,让他去衙门上下打点的时候顺便给自己弄两柄剑出来。
寻常铁匠铺所打造的兵器太次,用那种兵器苏信还不如用眼下手里的这截铁片子呢。
常宁府中最好的兵器,都是来自朝廷的。
常宁府衙门当中的刀枪剑戟等兵器,都是朝廷军队使用过后换下来的,分发给各个州府的衙门捕快使用,材料绝对上乘,由军队内的匠人批量打造,都是开过锋,见过血的。
黄炳成去了衙门一次,只用了五十两银子,就给了苏信带回来了两柄长剑。
大周朝近些年来战事少了许多,也裁撤了许多的军队,他们的装备,便有一些分发给了各个州府,数量还不小。
一个常宁府的库房内,便有可以武装上千人的兵器、盔甲,但整个常宁府的捕快,才刚刚过百人而已。
所以这些东西,大多数都只能放在库房里面生锈,别说五十两,就算是二十两,看守库房的人也会乐颠颠的拿出来卖。
这两柄长剑一柄是细剑,三尺长、两指宽,轻盈灵动。
另一柄是重剑,足有四尺长,四指宽,沉稳厚重,便于砍杀。
这两柄剑的剑锋凛冽,仅仅是在细微处能看到细微的砍杀印记,应该是被人重新开锋过的,跟崭新的没什么两样。
苏信左手持细剑,右手持重剑,在那木桩之上不断的刺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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