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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郭敬明,17岁出版第一部小说;韩寒似乎更早,出名时才16岁,刚刚成年。
这一代文学骄子的轨迹更顺应中国人“成名趁早”
的观念。
奥斯卡认识侯爵的儿子阿弗雷德·道格拉斯时已经37岁了,那时候他已结婚多年,并且生有两个儿子,但在文学上,并没有什么太过显赫的成就。
不过,这个出生于医生家庭的公子哥儿,天赋很高。
他父亲是外科大夫,同时也做眼科手术,这是个绝对精细的活。
父亲的精细性格遗传到儿子这儿,成了对于文字的敏锐和细腻。
奥斯卡精通法、德等多国文字,早先在牛津上学时每年都得古典文学金奖,他喜欢用唯美而深奥的文字玩花哨的十四行诗,此外,奥斯卡还特别善于交际,这是他个性中的一个优点,也可以说是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时候的奥斯卡性情孤傲,衣着时尚,说起话来口若悬河,颇有些特立独行的派头。
就是这种花花公子做派,晃了当时伦敦社交界的眼。
妙语连珠,举止轻浮的奥斯卡不仅受到众多女性的青睐,许多与他趣味相投的青年,都愿意聚集到他身边,投在他的门下,于是乎,逐渐形成了一个浮华的群体。
…………
伦敦那时候也有这么个……狼群啊?我说。
“什么?”
鲁超哥哥显然没听懂我的话。
…………
你当然知道我要给你讲的是十九世纪、也就是189o年前后一个异类族群的故事,鲁超哥哥继续说。
那个时期距离我们今天已经有12o多年了……但是,历史会有惊人的相似,这就是生命的诡异之处。
我当时涉足这个题材时,曾设定奥斯卡为“花美男”
,后来,发现他决不可和今天的日系美男、韩系少年类比,他是那个时代——维多利亚时代感官主义欢宴喂养出来的精致男。
再说,奥斯卡最风流的阶段已近不惑,过了花美男的年龄,即便在同志圈里也应该是大叔级的人物,也可以说是教父的角色。
人们普遍认为奥斯卡和阿弗雷德认识的年份是1893年,但根据我对史料的研究,故事中两位主角的相识,应该早于这个年份。
准确地说,是1891年。
人们疏忽了这样一个细节,奥斯卡送给阿弗雷德的第一份礼物是他新出版的小说,那一年正是他《道林·格雷的画像》出版的年份,“1891年7月”
,奥斯卡在送人的新书上留下这样的手迹。
阿弗雷德·道格拉斯当时的身份是勋爵。
我以前一直以为“勋爵”
也是一个爵位,其实不然。
正牌的爵位只有公、侯、伯、子、男五种,他们才是英国真正的世袭贵族,最终能跻身上议院的那种。
勋爵只是一种尊称,比如给那些贵族的儿子,在他们还没得到正式爵位前,场面上就给一个勋爵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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