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怜筝停下手中的部分,道:“虽然碎片不完整,但是不难看出是青色衣裙,青衣则为奴,从服饰花纹滚边等来看,初步推断是大户人家的丫鬟。
http:www.whtxt.cc"
target="
_blank"
>www.whtxt.cc”
东苑朝在男女之上除了鞋头有分别,在衣服的颜色等级上更是对阶层有所确定。
庶民为麻,马夫为红,丧服为白,官奴、农奴等为青。
如今民风开放了些,上等阶级的达官贵人想如何穿都可以,但是位下者选择依旧不多。
普通百姓大多只得穿着素布衣衫,丫鬟奴婢大多为青衣,尤其是身为贱籍的奴隶更是被禁止身穿其他的艳丽的颜色。
如今,在东苑朝依旧是个“良贱不婚”
的朝代。
这点,让怜筝极为厌弃。
一旦签了卖身契为大户人家的丫鬟,便签了一纸契约。
她们永世入为贱籍,不得与良人通婚,即便成亲也只能为妾,妾不入籍,不能为人正室。
这也是为何,怜筝始终想要与风因保持距离的缘故。
仵作在东苑朝依旧为贱籍,只要为过贱籍,风因就永远都无法娶她为正妻。
“奇怪。”
怜筝蹙眉,“这丫鬟的衣裙倒是上好的布料,这布料难得,怕是要去找几家绸缎庄问上一问,也许能有线索。”
怜筝的衣物大多为素布衣衫,或是白衣,从未有过艳丽之色。
一则是东苑朝的阶级穿衣甚为麻烦,二则艳丽布料大多也唯有富裕之人能够买得起并时常穿戴,三则她素来喜欢白色或浅色。
士农工商向来想穿何种颜色也不会过多考虑,而贫贱之人却是从来不敢越界。
实际上,普通百姓穿得麻衣棉服远比起那些豪门富户穿着的锦服要吸汗舒适的多,可是为了彰显身份地位的不同,一般的大户人家也会将府里的丫鬟护院装扮华丽,以炫耀门楣。
这青衣上的布料可是上好的锦料,寻常丫鬟可买不起这样的衣衫。
十三点头,道:“这样能缩范围,找找秀都城谁家府邸里会有穿同种衣服的丫鬟?”
“对,就是这个理儿。”
怜筝认同,重新将注意力看向尸首。
“十三,取来纸笔,替我写检尸记录。”
怜筝想了想,又问:“你可会?”
十三瞥了她一眼,“主子已连夜吩咐交代过了。”
他办事向来是滴水不漏,可是他何时何地教的十三,她怎么没瞧见?
怜筝重新回到棺材边上,将尸首细细看了一遍。
碎尸摆放的位置不但没有错,而且尸体也尽可能在这几日里保存得非常完好,整理的仵作并非一无是处,又怎么会验不出死因?
怜筝从头部开始仔细查验,腐烂的头颅还粘附着打结的发丝,身体上的胸部软组织很明显还有两个*,再核对下肋骨数,确实是女性无误。
上身肢体软组织还算完好,但腐败膨胀得厉害,一只手比十三的双手加起来都要粗得多。
黑黝透绿的手臂上腐败地布着静脉,清晰可见得如同一张蜘蛛,让人看着,生怕从里头咬破皮囊爬出一只蜘蛛来。
死者身体的腹部被某种畜牲撕碎了腹腔,整个腹腔里的器官都乱七八糟地堆在里头。
所幸腹腔里的脏器还一应全在,没有缺心少肝。
肠子还白花花地拖在外头,看起来乱七八糟的,让人头疼。
心灰意冷离家出走,却被沈奕辰捡回了家。传言沈大少冷酷无情,手段狠辣,简一看着某人亲手给她做的一日三餐,一头黑线。传言沈大少有洁癖,简一看了眼在浴室给她洗衣服的男人,仰头望天。传言沈大少不近女色,简一不怕死地试了试,于是,她怀孕了...
世间有传,疯子出手,或生或死。她是杀手界第一的代号疯子,出手狠辣让人闻风丧胆她还是医学界泰斗,只有她不想救的人,没有她治不好的人。世事难料,她遭出生入死的搭档惨害,她只有拉着搭档自爆而死,她就是个疯子!一朝穿越,别人说她废柴,那就修炼到最高等级好了没有资源,那就丹药自己炼好了没关系,你说你会什么,我奉陪。疯子,不论到哪里,都要当那个世界的主宰。某男人屈居身后目光灼灼的看着尹舒枫...
豪门弃少龙隐都市,都以为他是个废物,万人唾弃。当他不再隐忍时,风云剧变,所有瞧不起他的人,无不匍匐在他面前舔脚尖...
因为一场意外的联姻,两个人必须结婚,沈茵茵跑了,却正好被傅斯年的车撞了,阴差阳错被他带回家,直接宠上天,两个人住在一起。外界婚期如约而至,傅斯年继续蛊惑着沈茵茵,如果你嫁给我的话,就不用嫁给老男人了,但凡有身份的人,是不会喜欢二婚的,你看我年轻又帅气,虽说我木有很多钱,可是我会努力挣钱给你。沈茵茵自然是喜欢傅斯年的,可没有户口本如何领证?傅斯年一本正经的说交给他就好。两人成功领证,本以为逃过老男人一劫,却没想到其实一开始傅斯年就是在算计她,想要将她偷偷的吃干抹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