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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了一支精怪兵团,其中以小黑这样古生物居多,曹尼玛嘴角微微扬起,这种机会不常有,没有什么比救命之恩更能收买人心,他相信这些精怪们绝对会对自己忠心耿耿。
对此,队友们则皆羡慕嫉妒恨,被曹尼玛的灵光的头脑所折服,这么有远见的想法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小子,你的思维总是快人一步啊,这些精怪不同寻常,比外界的要强,传闻这座道场之主是沐浴万族之血而实现的凤凰涅槃,在这里滴了部分王血做实验,化千万种族,逐渐演变成了这片空间的食物链,严格说来,它们都是不死鸟造就的生灵。”
楚脑残沉声开口,道出一则惊人真相。
“这还用你讲,进来前我家的那位混蛋老祖早透露了,只可惜刚才只想着逃命,胖爷把这事给忘了!”
闻胖子痛心疾首,暗恨时光不能倒流。
他眼睛微微发红,艳羡到了一定程度。
原因无它,这里的精怪体内多多少少带有凤凰本源,未来不可限量。
“此话当真?我读书少别骗我!”
曹尼玛乐了,眉开眼笑。
不死鸟和龙是妖族最尊贵最强大的种族,生命的起源就有着浓浓的神秘色彩,一说天生地养;又说来自比灵界还高级的异界;还说是由其它生物进化而成,总之没有准确答案。
当然,最令人信服的是第三种说法,鸡成鹰,再成雕,继而化鹏变孔雀,最后进化成凤凰,蛇化蛟,然后成龙等都是自古就有的传说,连凡间都盛传。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扯太远了,重要的是曹尼玛收的精怪兵团了不得,成长空间很大,将来必定有助于他的崛起之路。
“咳咳,大家不用眼热,都是自己人嘛,如果你们想买几头当宠物的话尽管开口,一头只要百万炼士币,多一分都不收!”
见同伴们如此心动,曹尼玛眼皮一翻,不妨做点小生意。
“什么?百万!”
众队友踉跄,你特么怎么不去抢!
灵界的百万圣币,相当于凡人国度的百万红钞,花这种天价买头宠物,只有土豪才消费得起。
而此时此刻,玄黄瓶追上了前行的逃亡者,活下来的真心不多了,偶尔能见到一两个,寥若晨星。
遥想人山人海的炼士进来争传承,如今九成九的喋血,唯剩这么点幸存者,着实凄惨。
此情此景很容易让人生出悲凉和同情,曹尼玛为天朝人,一直以雷锋同志为榜样,遂生出救苦救难的念头来。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当做回好人好事吧。
“那个雷迪森and道友们,尔等受苦了,有想要搭顺风瓶的木有,一张票只要百万炼士币,多一分都不要!”
他双手做喇叭状放在嘴前呐喊,脸不红心不跳。
闻言,别人还没做声,队友们先变了脸色,这哪是拉客,有顾客都被吓跑了。
但是现在是非常时期,在性命面前,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慌不择路的逃难者早就乱失分寸了,只要有救命稻草,绝对不顾一切地抓紧。
这种场面曹尼玛可是见的多了,在地球时他亲生经历过冰灾,那时交通瘫痪,人们堵在半路上用百元大钞买开水,那些黑心老板反倒供不应求。
所以曹尼玛抓住商机,做个彻头彻尾的奸商。
不过他并没有拿刀架别人脖子上逼对方,都是愿者上钩,有那个经济实力固然好,没有的话他也会因人而异,如果彼此无甚仇怨,可以优惠。
意外的是,遇到的逃亡者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巨额票价,非但没有不满,反而感激涕零。
“好人啊,曹老板您真是活佛显灵,菩萨在世,今后若有用得着在下的吱一声,在下愿肝脑涂地,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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