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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
陈家驹率领一支小队,依照彪叔的指示,伪装成各行群众,在观音庙附近把守,沃森收到的消息,就是在观音庙。
“沃森,尝尝我们这边的麻辣串,虽然是街边小吃,但味道特别正点,我每次执行完任务,都会过来尝尝。”
一袭皮衣、戴着耳麦的陈家驹,热情洋溢的招呼道。
阿瑟-沃森看着摊位前的满员客户,以及撒在摊位上的汤汁,嫌弃道:“我才不吃这样的垃圾食品。”
“尝尝嘛!”
陈家驹将刚刚煮好的麻辣串递给沃森。
“nonono。”
沃森连连摆手。
“好吧,你不吃我吃。”
陈家驹抽出两个竹签,插起香喷喷的鱿鱼,美滋滋的咬上一口,露出满足之色。
畅销的街边摊,之所以畅销,正是因为物美价廉,口味适合大众。
有些时候,吃街边小吃比吃昂贵的大餐还要容易满足。
正如此时,陈家驹就吃的有滋有味,那种发自真心、流露在外的满足敢,看得沃森直咽口水。
“老板,另一份也好了。”
这时,摊贩递来另一份麻辣串,陈家驹下意识伸出去接,却见沃森快速伸手,劫走另一份麻辣鱿鱼。
他顿时就笑出了猪叫!
“笑什么笑,我只是肚子有点饿,要不是一会有行动,需要保持能量供应,我才不会吃垃圾食品。”
阿瑟-沃森强颜狡辩道。
说完,转到一边去,迫不及待的馋了起来。
边吃边点头。
“这麻辣鱿鱼真香!”
沃森小声嘀咕道。
“长官,达卡出现了,还有其他同党,他们在观音庙附近。”
陈家驹的无线电耳麦式对讲机传来下属的报告。
他迅速咽下最后一口鱿鱼,吩咐道:“知道了,不要轻举妄动。”
随后,抓住沃森的手腕,就往观音庙附近跑去。
“喂喂~~”
“我还没吃完呢!”
阿瑟-沃森一口咬住鱿鱼,连吞带嚼的跟在后面,反手将碗递给身边一人,让其将碗还给小吃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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