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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山,华清宫。
泡完温汤,这个时候来顿丰盛的晚餐自然是最惬意的。
五十而知天命,对于张超来说,这个年纪的他还算身体强健,倒没什么腰酸腿疼的毛病,也不用吃什么金丹仙药大补丸。
有内阁执政,有太子监国,张超这个皇帝当的还是相当潇洒的,身体保养不错。
张超好吃,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张超好吃,但不是喜欢胡吃海塞,吃的精。
是个会吃的吃货,讲究的是享受。
都说秋冬进补,秋天是贴秋膘的季节。
这时节,涮羊肉火锅其实很不错,次点烤个五花肉啥的也很有味道,若是来个牛肉锅也挺好。
当然,这只能算是普通百姓眼里的好菜。
对张超这种级别的吃货来说,那未免太过于普通。
他现在倒更喜欢的是各式美食,不讲究什么山珍海味,而是讲究天南地北的不同食材不同的传统做法,想吃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
“一起喝几杯,今天朕高兴,朕亲自给诸位做几个菜。”
秦琼辈份高,皇帝义父,但也受的起。
他笑着道,“那老臣就给陛下打下手,切菜。”
程咬金忙道,“我那劈柴去。”
“我烧火。”
罗士信道。
君臣几个身着普通的宽松长袍,便一起晃进厨房。
倒不用做很多菜,厨房里有许多顶级的食材,许多都是各地进贡的特产。
张超转了一圈,挑了一条浙江金华火腿,一条湖南潭州腊肉,又拣了几个骊山脚下竹林里挖的冬笋,再选了几样新鲜的田地野菜。
“吃简单点。”
张超笑着道。
火腿如今也算是一种有名的美食,能够长期储藏保存,风味还独特,因此也是深受喜爱,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浙江的金华火腿,当然,也还有不少其它地方的火腿也很有名气。
一条进贡到御厨房来的上等金华火腿,可是比一头大肥猪还贵。
拿起一把锋利的小刀,张超熟练的削着火腿外面的那层肉层。
第一次外皮削下后,里面便露出了好看的火腿肉,红润如宝石般。
削下一片,张超直接就放进嘴里。
这种三年以上的火腿肉,根本不需要再额外的烹饪,其实已经很是美味了。
入口,一股咸香,不算太咸,却香气浓郁,那股火腿的肉香,十分醉人。
“地道。”
张超夸奖道。
火腿的吃法多样,既可生吃,也可以蒸炖炒烧等。
吃火腿,蒸食是最简单也最能吃出味道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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