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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踏入黄金的国度(第2页)

年轻的远征军统帅举鞭向南虚指。

“通贝斯,印加帝国的北疆重镇,城南有条大道直通印加首都库斯科,行程约三千里,只要拿下这里我军便可长驱直入,一举征服印加!”

“大人,”

于庆丰犹豫了一下,上前道:“我军远道而来,士卒疲惫,辎重粮草不足。

千里奔袭,恐于兵法不利。”

萧弈天微微一笑,“胡副官,你看如何?”

“于参谋所言甚是,山高路远,辎重车辆沉重难行,请大人再作定夺。”

“我军远征千里,利在速战。”

萧弈天断然道:“如果陷入苦战,火yao战具耗尽,将何以为继?我几个月前走过这里,前方的道路宽逾一丈,平坦坚实车马易行。

我们必须要在援军到来之前重创印加主力,至于粮草的问题,倒是可以就地征集。”

谈话间,明军将士已经在滩头立起营寨,开始埋锅造饭。

米饭的清香随风飘入鼻腔,萧弈天挥一挥手,众人一同纵马驰下斜坡,直奔营中而去。

次日清晨,通贝斯郊外。

三通战鼓响过,明军大队鱼贯而出,在通贝斯城的花岗岩高墙外开始集结。

按照西洋行省的步骑兵标准野战战术,六百名刀牌兵在前锋组成楔形队列,这些步兵都借鉴了欧洲重步兵装备,身被甲胄,手绰蒙有牛皮的六尺巨盾,配有长于近身格斗的朴刀,是城市巷战的主力和野战防御的中坚。

刀牌兵之后是六百精锐弩手,他们装备了射程多达三百步的强弩神臂弓,这种蹶张弩在中队中的历史可以一直追述到宋神宗熙宁年间,轻便的皮甲使弩手们灵活机动,而前列的刀牌兵又可以为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护力。

步兵的两翼斜后方萧弈天部署了八百名骑兵,缀有钢片的皮甲和锋利耐用的马刀是明帝国骑兵的标准配备,但与帝国本土骑兵不同,远征军所有战马都是西班牙马与中亚马种的混血,体形高大神骏,具有优良的速度和耐力。

依照兵种的不同,还备有骑兵弩或火枪作为远战武器。

这次行动中,为了节省宝贵的物资,萧弈天没有派出火yao部队,而是把他们留在营中继续修葺加固。

辰时刚过,明军就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通贝斯城头的印加祭司们惊惶失措地看着这些全副武装的陌生人兵临城下,骏马的嘶鸣让他们手脚无措,钢铁的寒光令他们肝胆俱裂。

天青色的海龙战旗迎风招展,明军的潮水般涌过城门,花岗石的长街在军靴的践踏下咔咔作响。

通贝斯城的地方官是一个年老昏聩的贵族祭司,他手扶金杖,颤颤巍巍地来到远征军面前:“尊敬的陌生人,不知你们由何而来,这里是伟大印加王萨伊里·图派克的土地,太阳神赐万物众民与我主,尔等手执兵器……”

不等战栗一旁的阿兹特克翻译说完老祭司罗嗦的对白,萧弈天已经不耐烦地以征服者的方式作出了回答。

陈应龙一声断喝纵马上前,手中的战刀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刀锋过处,那官员连人带杖被一斩两截。

周围的印加人群顿时炸了锅一般四散逃去。

训练有素的明军则各自开始行动:骑兵们挥舞着马刀在大道上疾驰,驱赶着乱成一团的印加土人;刀牌兵在街头设立街垒,向城市各个重要建筑发起冲锋;在步兵的掩护下,神臂弓手们登上高处张弓搭箭,射杀任何敢于反抗的土人。

“大人,印加人已经向首都示警的信使已经逃出城外,要不要派骑兵赶上去——”

胡波举起右手作出一个向下斩击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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