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几秒后,她开始有了缺氧的迹象,手指无力地往下滑。
罗子平出手了,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符纸,分别贴在程老二的断手断腿上。
符纸被贴上去的瞬间,那只手就像失去了力气一般,掉落在叶美凤的腿上。
叶美凤本来还在大声咳嗽,大口吸气,却在断手碰到她的瞬间,弹开几步远,看上去十分厌恶。
“罗道长,这是?”
程建国后知后觉地松开断腿,抖着声音问道。
他看上去吓得不轻。
一大早上,家里还在吃饭,两条腿和一只手突然冲进来就要害你的母亲,当时他心里只有保护母亲的念头,还来不及恐惧,但当危机被解决,后怕就占据了他的大脑。
“这是你爸的手和腿。”
“什么?”
程建国看看地上的手脚,又看看罗子平,震惊的先兆和恐惧的余韵在他脸上来回交织,最后定格在一个复杂的瞬间。
程素没有管后面舅舅的反应,刚才舅妈方晓萍已经扶着二奶奶进了房间,她跟了进去。
叶美凤被扶着躺在床上,她的脖颈被掐出了一圈青紫手印,看上去颇可怖。
方晓萍拜托程素陪着婆婆,自己离开房间替她打热水去了。
叶美凤的神色已经恢复了平静,程素不知道说什么,去衣柜里替她找了条帕子。
“二奶奶,擦一擦吧,要换身衣服吗?”
今天程建国家的早餐是小米粥,在叶美凤的浅色毛衣上留下了黄色的痕迹。
叶美凤低头看了看,点点头:“那我换一身吧。”
她没有让程素替她找衣服,自己走到衣柜旁,挑出来一套水红色的高领羊毛衣和西装小外套,换上了。
换完衣服,她又走到镜子旁,将刚刚挣扎时弄乱的头发重新梳理服帖。
做完这一切,她重新坐在床上,抚摸着身上款式有些过时,但颜色鲜妍依旧的衣服,说道:“这是五十五年前,我结婚敬酒的时候穿的衣服。”
她似乎陷入了什么回忆里,目光悠远:“那个时候我家里条件还不错,我爸爸养了一群羊,我妈妈平时会去山里采蘑菇做成干货,你二爷爷家里条件一般,但是都说他人不错,肯干,老实,有能耐,我就嫁过来了。”
“这件衣服是我妈送给我的结婚礼物,去城里买的,当时值两头羊。”
泥塘镇的肉食以猪肉、鸡肉和牛肉为主,养羊的人家很少,不论在哪个年代,一头羊都不便宜。
愿意拿出两头羊换一身只会穿一次的衣服,可见当时叶美凤的家里条件确实很好。
“整整五十五年了啊,”
她感叹道:“素素,你知道吗,我最近才明白一个道理。”
程素顺着她的话问道:“什么道理?”
她突然笑了出来。
重生前,在渣男贱女的哄骗下,她把那个用命去保护自己的男人推开,在订婚前夕和渣男私奔,却被狗男女绑了炸弹,炸得粉身碎骨。临死前,是那个男人抱着她,陪她一同赴死。重生后,她誓要让那些渣滓百倍偿还!上辈子她是他的软肋,害了他的性命。这辈子,她要远离他,这个如神祗一般的男人,不该有软肋。但事与愿违,他步步紧逼。做我的女人,我帮你虐渣,你帮我暖床。...
孟家少主,古武家族唯一继承人,修炼天才无数光环笼罩着孟宇,但他却甘愿入赘一个小家族中,当了上门女婿。无数得知他真是身份的大佬纷纷瑟瑟发抖,搞不懂孟少主到底在体验什么生活。而唯有孟宇自己明白,他在等,等一场化龙的狂风暴雨!...
她被骗婚了!一个高深莫测的冰山男人,对她只有一个要求合作愉快。本以为只是过个场子,岂料婚后她一见到老公就腰酸脚软,祁先生,您那个太凶了,我想离婚。我什么时候凶过你?昨天祁御尧皱眉,这女人身软腿细手无力,所以他答应要帮她做体能训练,你连八百米都跑不完,还想当什么记者。她说的不是跑步这件事好不好!直到神秘老公的身份曝光,沈倾儿直接哔了狗。她嫁给了世上最危险的男人,不离婚等着被...
苍龙皇朝的第一纨绔的丁野重生回到二十年前,他该如何弥补前世的错误,挽救家族被满门抄斩的命运?又该如何在纷乱的大陆战争中杀出一条血路,做一个战无不胜的绝代名将?前世误过的事错过的人,这一世不会再辜负前世闪耀的将星波诡的命运,这一世要尽在掌握丁野要做一个逆天改命的枭雄,把嚣张进行到底!...
又名在逆流的岁月里习惯的点了支香烟,我穿梭在人群涌动的街道上,从最初路过玩具店的欣喜到喜欢上更纯净的黄昏,人流正渐渐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夕阳那么美,而我却塞上了耳机,然后放上了一首萧亚轩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只怪我们爱的那么汹涌,爱的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我在想,谁成为了我的陌生人,谁又会陪伴我左右看着这美丽的夕阳。...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屏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身体僵硬,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含冤被杀的青年叶飘零,被仇人抛尸养尸地,临死一刻获神秘之音相助,化为僵尸手刃仇人,却被卷入一场数个文明数个世界的阴谋大战中不老不死不灭,嗜血无尽,惟我独尊!屠神灭魂嗜人,大凶之物,谁人敢拦!(新书需要支持啊!缺收藏缺推荐,希望大家支持,多多收藏和推荐啊!!!本书书群14046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