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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了一段时间,但最终我被说服了并且签定了学徒合同。
那个时候,我12岁。
我在21岁之前都是学徒,直到最后那一年我才能领到全额的工资。
我很快就熟悉了印刷的技术,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
我现在有机会阅读更好的书。
我认识了一些书商的学徒,我常常能借到一本小书。
我总是很小心,保持书的整洁,及时归还它们。
有时候晚上借的书早上就要归还,要不然别人就会发现数量不够或者有人要买这本书,所以我经常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阅读到深夜。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有一个叫马修亚当斯的精明的商人,他有很多藏书。
他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来,我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邀请我到我到他家的藏书室去,并很仁慈地借给我一些我想看的书籍。
那个时候,我对诗歌很着迷,并且写了几首。
我哥哥觉得写诗可以卖钱,因此他鼓励我去写,并叫我写了两首应景民谣。
一首叫《灯塔的悲剧》,讲的是落水船长华莎雷和他两个女儿落水而亡的事情。
另一首叫《水手之歌》,讲了水手捉拿海盗提奇(或者叫黑胡子)的故事。
这些都是市井小调没有什么价值。
印好以后哥哥叫我拿去卖,第一首因为写的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所以卖的很好,引起了很大反响。
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但父亲却嘲笑我的成就,他说写诗的基本都是乞丐,穷得很。
因此,我避免成为一个诗人,很大程度可能是一个低劣的诗人。
但是,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它也是我成功的主要手段。
现在,我将告诉你,我是怎样在那方面获得一点我现有本领的。
在镇上还有另外一个喜欢读书的年轻人,他就是约翰柯林斯,我和他关系很密切。
我们经常喜欢争论,都想把对方驳倒。
这种辩论,从另一相反的方面来说,它很容易变成一种坏习惯。
为了争论人们必须提出相反的意见,这就使人变得特别的可恶。
此外,它除了败坏谈话,还会使你的朋友产生厌恶之情,使本来能够成为朋友的人变成敌人。
我这种喜欢辩论的习惯是随着阅读父亲的那些宗教书籍而形成的。
我曾经观察过,除了律师、大学里的人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人,具有良好判断力的人很少会这样。
有一次,有一个问题不知道是怎样开始的。
我和柯林斯辩论起关于女性是否应该受教育和她们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的事情。
我认为女性天生没有那方面的能力,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可能有点是为了和他争辩的原因,我持相反的观点。
他天生是个雄辩家,又读过许多书,因此,有的时候,他常常是以自己流利的口才来辩倒我而不是通过充分的理由。
我们分手的时候谁也没有辩倒谁,而且这一别我们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面,因此我就坐下了来把我的理由写下来寄给他。
他然后他就回复,我再答辩。
当我父亲偶然发现我的信的时候,我们已经交换了三四封信了。
父亲并没有谈我们的观点的是与非,他只是借机会谈了我写作的方式。
他发现我的书写和标点正确(这要归功于我在印刷厂的工作),这是我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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