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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人家的小孩有,他们或农或商。
」老方丈没再说下去,他知道按照游雾的秉性,务农经商都是不可取的,命比纸薄,心比天高。
老方丈不着急让游雾去做抉择,一来是因为游雾聪慧机敏,巧者劳而智者忧,做官侍民,向来是他们的宿命,二来,游雾认了义母,在与义母应允之前,断然不可轻易出家,不尽孝尽忠,三来——老方丈倒也能瞧出,从他说要蓄长发时便觉察出了,游雾心有所念,已然是让烟花巷浸泡着情欲长大的孩子。
然而天不遂人意,游雾不愿意出家,日日往那兰溪楼里跑,纵然只在姑娘们的房间里徘徊流连,纵然只是陪陪干娘,或是去延伫屋内读读闲书,十四岁充满朝气却又养的极为娇贵的身子骨,成天在楼宇间穿梭,那飘飘然的头发不知道俘获了多少酒肉客人的芳心。
对他们来说是光看不能吃,但对一些官宦世家来说,买下一个烟花巷都不成问题,只看他们乐不乐意了。
这兰溪镇知县的小女儿,偏偏看上了烟花巷里的种,说来也不过是巧事,游雾正好那日让延伫梳了个发髻,散落的头发都让人给清清楚楚给捋上去了,衣服换上了他干娘给他从集市上花了不少银子做的,正正合身,仪表堂堂。
从烟花巷后街离开时下了毛毛细雨,游雾遇到一女子,没带伞,躲在屋檐下,身边也没个人陪着,游雾便送了她一趟。
就这一趟,小女子动了心,非让她爹想办法给她办这门婚事,这婚事本是祖辈不允的,两人身份悬殊,于理不合;父母早些年就谈好了媒妁之约,那钦定的新郎当是兰溪城的朱门秀户,两家世代交好,若把小女儿嫁出去给他人,于情不符。
可熬不过小女儿要死要活的性子,当爹的便想了一法子,游雾不是孤儿吗,让这世交一家纳他为义子,这不就成了一番婚事——世交见了游雾这模样,频频点头,这哪像烟花巷里的崽种,五官标致,气质清秀,知书达理,不考取功名实在可惜。
因这人家家大业大权力大,游雾和他干娘,胳膊拧不过大腿,更何况他干娘也认为,这是一桩飞上枝头当凤凰的好机会,说明游雾命好呀,谁会不愿意要这种机会?
游雾偏偏不要,他在河若跟前哭鼻子,在老方丈跟前哭鼻子,又在延伫跟前哭鼻子。
「我不要娶她——我不要——」一犯起浑来,什么话都要往嘴边跑了,「我喜欢你啊延伫,我不要娶她,我要娶你的,我是要娶你的——」
作者有话说: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在其板屋,乱我心曲。
出自《国风秦风小戎》
第52章上卷番外13-end
13
游雾娶延伫的愿望破灭了,不是延伫亲口拒绝,也不是他表露了拒绝的意愿,他本人甚至说了「好」,可人家说完好之后就走了。
某个早晨,风风光光地走了。
朝廷派了一整条街的马马车车,侍卫里里外外守着护着,他还是和来时一样,穿着那一身深翠色的长袍,头戴一笠帽,面挂黑纱,就这么让人从兰溪楼里给接走了。
街坊们挤不进去看热闹,只有青楼里几个管事老太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几个月后,管事老太才敢和人聊这件事,河若得知了内情,第一时间就告诉游雾——彼时游雾已经带发修行好些时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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