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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为了配上叶正钧,秦桑拿着火钳自己烫头,结果不小心把头发烧了一半,然后就变成这副鬼样子,在家里好几天都不出门,就怕别人笑话,家里人要带她去理发她也不要,生了好几天闷气。
想到这里,她连忙打开信封看了起来,里面果然写着自己愿意跟叶正钧去大城市生活,如果叶正钧同意,她就去他所在的城市打工,跟他一起生活,要多傻有多傻。
另一张纸上,秦桑根据沈梦琴的建议,抄了一首《致橡树》,这首诗她从前就很喜欢,六、有什么仇这种小地方能像她这么出格的还是少数,前世她表白完之后,同学们便开始对她议论纷纷,骂她狐狸精,不要脸,秦桑没脸再继续读书,只好收拾行李去镇上打工。
可是直到现在,秦桑还是不理解沈梦琴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自己跟沈梦琴有什么仇,非要这么害她?还是说她也喜欢叶正钧?……不管沈梦琴想做什么,自己肯定不会再一次上她的当,至于叶正钧,以秦桑目前的眼光,这就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能对他动什么心思?再说了她要找也得找个成熟点的吧,否则看起来不是像自己的儿子一样吗?从秦桑对叶正钧的印象不深就能看出,她当所谓的喜欢,只是因为别人崇拜叶正钧,也跟着崇拜罢了。
怪不得沈宝珠对她的态度那么差,肯定是沈梦琴又添油加醋地跟沈宝珠说她喜欢叶正钧,并且打算写信告白,这么一来,她不就成为所有女生的公敌了吗?沈梦琴为了破坏她的名声,真是用心良苦,秦桑将手里的信件撕了个干净,眼眸一暗,不管是这一次,或者下一次,沈梦琴都不会再得逞了。
从此时此刻开始,她的人生要大变样了。
秦桑看了眼时间,现在才下午两点多,外面阳光明媚,空气清新,还带着一点暑气,不再是那个纷杂的大城市,而且自己死的时候明明是大冬天,一眨眼却是十八岁的夏天,怎么能不让她激动?趁着时间还早,秦桑到厨房烧了热水,把那些烧糊的头发绞了,然后拿着水桶和肥皂,到院子里洗个头,带着剪子回到房间,准备给自己剪个头发。
前世由于她坐过牢,只能低声下气的四处打工,也到理发店做过帮工,所以自己修一修没什么大问题,她稍微考虑了下,决定剪一个学生头,也符合她现在的年纪。
秦桑皮肤细腻,还带着一点婴儿肥,五官端正,一双眼睛又大又有神,小巧直挺的鼻梁,薄薄的红唇,剪完头发,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顿时觉得清爽多了。
再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睡衣,秦桑微微皱眉,从箱子里挑了一件白色的上衣,再是一条深蓝色的棉布直筒裤,柜子里暂时只能挑出这套衣服了,干起活来比较方便。
这个时候自己大部分的衣服都是捡小姑姑的穿,只不过姑姑的审美偏成熟,秦桑年轻的时候又不懂这些,看到喜欢的也不管合不合适就往自己身上安,弄得不伦不类,还自以为打扮得很好看,结果没少被人在身后嘲笑。
特别沈梦琴见到了之后一直夸她穿着好看,秦桑还觉得她的眼光信得过,其实后来想想,要是真的好看,沈梦琴自己怎么不穿。
现在她挑衣服可得再掂量掂量,否则秦桑自己看了都觉得丢人,而且农村里本来就保守,穿的花枝招展的容易遭人误解,觉得她是个轻浮的女生,要知道人言可畏,她不想落人话柄。
七、今时不同往日更何况,如今的秦桑不同往日,她是活过几十年的人了,虽然身在最底层,可活在大城市,去过大型商场,见过形形色色的打扮,知道怎么穿最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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