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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来,我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邀请我到他家的藏书室去,并很仁慈地借给我一些我想看的书籍。
那个时候,我对诗歌很着迷,并且写了几首。
我哥哥觉得写诗可以卖钱,因此他鼓励我去写,并叫我写了两首应景民谣。
一首叫《灯塔的悲剧》,讲的是落水船长华莎雷和他两个女儿落水而亡的事情。
另一首叫《水手之歌》,讲了水手捉拿海盗提奇(或者叫黑胡子)的故事。
这些都是市井小调没有什么价值。
印好以后哥哥叫我拿去卖,第一首因为写的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所以卖得很好,引起了很大反响,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但父亲却嘲笑我的成就,他说写诗的基本都是乞丐,穷得很。
因此,我避免成为一个诗人,很大程度可能是一个低劣的诗人。
但是,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它也是我成功的主要手段。
现在,我将告诉你,我是怎样在那方面获得一点我现有本领的。
在镇上还有另外一个喜欢读书的年轻人,他就是约翰·柯林斯,我和他关系很密切。
我们经常喜欢争论,都想把对方驳倒。
这种辩论,从另一相反的方面来说,它很容易变成一种坏习惯。
为了争论人们必须提出相反的意见,这就使人变得特别的可恶。
此外,它除了败坏谈话,还会使你的朋友产生厌恶之情,使本来能够成为朋友的人变成敌人。
我这种喜欢辩论的习惯是随着阅读父亲的那些宗教书籍而形成的。
我曾经观察过,除了律师、大学里的人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人,具有良好判断力的人很少会这样。
有一次,有一个问题不知道是怎样开始的,我和柯林斯辩论起关于女性是否应该受教育和她们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的事情。
我认为女性天生没有那方面的能力,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可能有点是为了和他争辩的原因,我持相反的观点。
他天生是个雄辩家,又读过许多书,因此,有的时候,他常常是以自己流利的口才来辩倒我而不是通过充分的理由。
我们分手的时候谁也没有辩倒谁,而且这一别我们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面,因此我就坐下了来把我的理由写下来寄给他。
然后他就回复,我再答辩。
当我父亲偶然发现我的信的时候,我们已经交换了三四封信了。
父亲并没有谈我们观点的是与非,他只是借机会谈了我写作的方式。
他发现我的书写和标点正确(这要归功于我在印刷厂的工作),这是我的长处,但我在写作的清晰明了和措辞优雅上不够,并且举出了我信中的几个例子给我看,以便让我信服。
从此,我更加注意文章的写作方式,并且下决心改进它。
恰好这个时候,我碰到了一本残缺了的《旁观者》,是第三卷。
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本书,于是把它买了下来,读了一遍又一遍,我很开心能够得到这本书。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有可能的话,我想模仿它。
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从这本书中选了几篇文章,替每一句做了个摘要,然后把它们放几天,在不看原文的情况下,试着把原文复述出来,试着用自己知道的词汇和那个摘要重新构造整篇文章,尽量使它和原文一样。
然后我再把和它和原文对照,发现错误并订正它们。
但我发现我的词汇量太少了,我想我得先掌握这些词汇并使用它们。
如果我原来继续写诗的话,我想这些词汇我就应该已经掌握了。
因为写诗要寻找词义相同但长短不一样的词汇去适应诗的韵律,这就会让我不断地搜寻各种形式的同义词,记住这些变化多样的词并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
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写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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