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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我每天都会和陈天一起上网,晃眼过了半个月,我们也从陌生人再次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这天上完网后,他带我去了他上班的地方,Hipi迪吧,当我踏入轰鸣不断霓虹闪目的迪厅时,一时之间我有些不适应。
陈天带着我穿过摇头晃脑的人群来到处较为偏僻的酒桌,在我耳边大声说道:
“我给你订了个台!
你在这里等我!
马上到我接班!”
然后不等我回应,他对一边的服务员说了两句后便消失在了人海中,第一次来到这种场合我像个乡巴佬一样,乖巧地坐在酒台旁,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直到服务员上了几瓶洋酒后我才找到可以做的事情,强忍着这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和像一群神经病一样吼出的喔豁声下独自喝着闷酒。
一个人喝酒是没意思的,除非这个人想得太多,当我喝了大半瓶后,空虚感随着醉意到来。
不是想和女人睡觉的空虚,不是得到满足后的空虚,是一种复杂到难以解释的空虚。
我好想就此醉去,什么也不用去想,也不会去思念……
“方小宇!
你就是这样改正的吗?”
我惊出一身冷汗,朝四周望了望,除了一群神魔乱舞的神经病就再无别人,于是我更加的空虚。
其实当一个神经病也没什么不好……不对,我已经是一个神经病了!
我不是神经病又怎么会趁着妈妈睡着了插入她的身体?
我不是神经病又怎么会整夜整夜的意淫妈妈?
对,我就是一个神经病!
可是……可是神经病会被别人讨厌的,神经病会被妈妈讨厌的,我不想让妈妈讨厌我……但是……妈妈已经不要你了,妈妈已经讨厌你了!
不……
我仿佛经历了千刀万剐,直至死去……
“怎么一个人喝了这么多?”
陈天满头大汗的回到了我身边,我拿着个酒瓶子晃了两下,糊里糊涂的说道:
“你还别说……这洋酒……是比啤酒好喝!”
随后我加入了神经病的行列,拿着酒瓶高声嘶喊……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回到了家,我醒来时就已经是在这张陌生的床上,我怔怔地望着天花板,心想沉沉睡着的感觉真好。
当我起床后才发现已经是下午,老爸在公司加班,家里只有一位怀孕的妇女,她象征性的关心了几句后便不再多问。
自从来到老爸这里后,我很少与他们见面,更别说交流了,老爸很忙,再加上我已经高考完的原因,他几乎不会过问我每天在做些什么。
这样挺好的,没人管着感觉真的挺好。
我主动给陈天发了消息,再一次扮演起神经病,只是扮演一个角色太久了,也许就会成真。
我每天晚上都会去迪厅蹦到凌晨三四点,我彻底放飞了自我,我已经沉迷在了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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