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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撇撇嘴,并不买账:“担心一个冷血的人哦?”
地上有一只飞虫的尸体,黑色的,只有我小拇指指甲盖那样大。
应该死了有些时候了,干巴巴地贴在地上,被人踩过很多脚的样子。
我托着下巴,将这只飞虫作为视线的落点,忽然就想到了奈西姆,和我差不多大的奈西姆。
在大人物的世界里,奈西姆就像这只虫子,活着时微不足道,死了也是无关痛痒。
与他比,我已经幸运好多……
一只锃亮的皮鞋出现在视野里,严严实实踩上“奈西姆”
。
“你不是吗?”
我先是怔然,一下直起身,等反应过来沈鹜年问的什么,又觉得荒谬。
他竟然还反问我?
那一个瞬间,我真的很想站起来推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好不受他这莫须有的指控。
可当我忿忿抬眼,隔着那副眼镜,与他平静幽深的双眸对视时,又不期然地想到了展厅里那两位女士的对话。
他的父亲是个疯子,他的母亲为救他而亡,他长这么大,哪怕衣食无缺,心理大概率也不太健康,或许……他道德观就是这么强,强到连一个虚无的假设都不允许有瑕疵。
“好了好了,我救,我救行了吧!”
我无可奈何地妥协下来,“要是我有钱了,我一定优先把那只白猫找出来,带它看病洗澡,把它喂得白白胖胖的。”
这回答显然比上次更优,更能取悦沈鹜年。
黑眸染上笑意,他胳膊微动,轻轻摸上我的脑袋。
“这才乖。”
鼻端香风拂过,我夹起一边的眼睛,见他这样容易被哄好,心里有些好笑又有一点点好气。
“好啦,别摸了。”
又不是小狗。
我推开他的手,站起身:“这里的空气不好,我们出去吧。”
扭头拍拍自己的屁股,我意思意思拍去些浮尘,擦着沈鹜年往外走。
“刚刚那么好的机会,怎么不亲下去?”
踏出去的脚又收回来,我侧脸看他,以为他光是见我与白祁轩相拥,根本没听到我们的对话,便同他解释:“他就是把我当弟弟,我要是亲他,他会吓死的……”
沈鹜年冷嗤一声,跟听到了什么出彩的笑话似的。
“你真是个孩子,一点不懂男人心啊。”
他调转脚步,面向我,感慨道,“你怎么会觉得,他单单把你当做弟弟呢?”
他缓慢欺近,像一头蓄势待发,伏下身子的野兽,一点点缩小与猎物的距离。
“什么意思?”
我咽了口唾沫,不住后退,直到背脊抵住墙壁,退无可退。
“你应该学一些勾引男人的技巧,比如方才那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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