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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当猎户我也要当最好的(第1页)

黄豆大小的火苗忽闪着。

有些昏暗的室内,刘家正在吃饭。

相比于别的人家,刘家这晚饭还算丰盛,有肉有菜。

虽然都是刘枫的父亲从酒楼打包回来的剩菜,但穷人家没这么多讲究。

“苏牧这孩子个性稳重,我本想着他跟你一起去当差彼此间能有个照应,没想到他稳重过头了,大好的机会竟然不知道把握。”

刘海说道,“既然他不愿意当差,那便算了吧。”

“可惜了,小伙子长得精神,人也勤快,若是能当差,倒也配得上咱家红玉。”

刘枫的母亲有些惋惜地说道。

饭桌上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生的还算漂亮,气质当中带着一股英气。

“可惜南城司不招女差役,不然我也要去试一试的。”

刘红玉说道,“七尺男儿,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那也算不得良配。”

她刘红玉识文断字,有颇有姿色,就算不嫁入权势之家,至少也要嫁一个有前途的俊才。

那苏牧白生得一副好皮囊,却甘于平庸,机会摆在面前都不敢争取,这般男子,还是算了吧……

刘海夫妇摇摇头,“不提外人了,吃饭。”

“回头等枫儿当上了南城司的差役再留心帮着瞧瞧有没有合适的人家,不能委屈了红玉。”

刘海说道。

…………

呼!

一把柴刀飞过数丈的距离,准确地劈中一只奔跑中的野兔。

磨得锋利的刀刃直接将野兔的脑袋劈成了两半。

野兔继续向前奔出了几步才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了。

这个时候,苏牧才刚刚收起投掷的动作。

打猎,其实用弓箭是最合适的。

但是苏牧一没有弓,二没有箭,三不懂射术。

所以他才琢磨出这一手投掷柴刀的手法。

或许是因为他有练刀的基础,经过大半个月的练习,十丈之内,他几乎能百发百中。

不过这点小手段也只能打个野兔,大一点的野兽就不成了。

“今天的运气不错。”

苏牧解下背上的口袋,将那只野兔的尸体放了进去。

加上这只野兔,他今日已经打了整整五只野兔。

“把这些野兔卖掉,差不多就能买一把普通的桑木弓了。”

苏牧心里暗自盘算道。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研究面板的功能,然后他有了一个意外的发现。

那就是一个职业带来点数的速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简单来说,他现在的身份是白身,职业是猎户,本来他以为点数是每天增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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