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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鹊凭着反派心态快速治愈了自己的情绪,然后又不禁开始思索以后的道路:按照“预知梦”
的提示,我要是大闹特闹,只会显得很没有品,惹人烦厌,逼得施弥明不得不抛弃我,不仅如此,我这个反派还会把气运之子“主角受”
给得罪死,以后被他打脸,下场堪忧。
这么说来,聪明的做法,就应该是:假装没看到香水,擦掉一切继续睡?本着“大婆心态”
,不哭不闹,大度贤惠,让施弥明和“主角受”
心怀愧疚,自己也能有个好好的收场……
李鹊:——笑死,根本做不到!
李鹊拎起那瓶古董香水,大步流星走出卧室,从楼梯一支箭似的冲向饭厅。
瞧他这个架势,直接把拎香水瓶去饭厅拎出了拎啤酒瓶去劈友的气势。
施弥明原本坐在餐桌旁悠悠吃着早餐,见李鹊气势汹汹而来,颇觉讶异。
李鹊把香水瓶放到饭桌上,问道:“这是什么?”
施弥明怔愣一下,说:“这似乎是一瓶香水?”
“一瓶香水?”
李鹊笑了笑,拉开椅子坐下,“这是绝版古董香水,年代久远,名为AmberEssence,以东方调为主调,看这瓶身雕刻着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花纹,我猜应该是19世纪末的限量版,这玩意儿价格比黄金还贵。”
施弥明一时没说话,似乎是没想到这瓶香水居然有如此丰富的背景:“原来是这样啊,这我还真不知道。”
“我看你也肯定不知道。”
李鹊也不绕弯子,直接问,“是别人送的吧?谁送的?”
施弥明看着李鹊大兴问罪之师的样子,不觉失笑:“李公子为什么要打听这个呢?”
“这还要问?”
李鹊把手一摊,“我怀疑你在外面有人,施先生。”
“因为一瓶香水?”
施弥明似乎有些意外。
李鹊咬了咬牙,心想:当然更因为你不喜欢我。
不,不,最大的原因是:因为李鹊喜欢他。
李鹊的心叮叮当的,像被风吹过的金铃。
他现在总算想得明明白白了,他为何总因为施弥明一惊一乍、易喜易怒,要么就是他发了神经,要么就是他发了花痴。
现在看来,他是后者,他对施弥明这个孤寒但俊美的男人犯了花痴。
他喜欢上了施弥明。
而施弥明却不太在乎他。
因此,他才这么失常。
或许,这些事情很早就有了征兆。
李鹊太不敏感,没有自己开窍。
但也可能是李鹊太敏感,不肯正视这个事实。
他这么高傲的人,竟然陷入单相思,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不得叫大别人的牙?
李鹊肯定不可以承认。
拒绝承认的第一步,就是拒绝发现。
看不见,就当不存在。
但现在,李鹊发现自己无法当看不见这只屋子里的大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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