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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花抱着衣服离开后,李星星皱眉看着李秀红,露出极不赞同的表情。
“娘,为什么把自己的衣服借给他们呀?一想到陌生人借我的衣服穿过再还回来让我继续穿,我浑身都感觉不舒服。”
她捐过淘汰掉的旧衣服给山区,但那些是有去无回,不会再穿了。
李秀红笑笑,柔声道:“那件棉袄已经很旧了,我本来打算拆了把棉花弹一弹棉做褥子的,借就借了。
至于褂子,拿回来洗洗晒晒,咱们乡下人,没那么些讲究。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你大舅做大队长,咱们得和大家融于一体。”
最重要的是,她怕翠花借不到衣服后出门说闲话,说李星星的不好。
虽然不像荣婶子那么碎嘴,但翠花的性格更狭窄,手脚也不干净,就是嘴巧,她给李星星带路找到自家只是碰巧遇到,并不代表她是个厚道人。
事后,李婆子特地登门送了一棵白菜作为谢礼。
别觉得白菜礼轻,要是没送那一棵大白菜,保准满村人都能听到她说自己帮李星星找到亲娘、结果老李家却没有半点儿表示的事情。
李秀红早就看透这位隔房的堂嫂了。
李星星不知翠花的底细,但她承认自己不是那么大公无私的人。
她当然知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道理,但得就事论事,有的可以做,有的却不行,譬如把衣服借出去再回收穿上身,她真的做不到!
很快到了腊月二十,没听到半点办喜事的声音。
李星星来到这个时代见到的第一场婚礼没有酒席,没有鼓乐,没有喜气,连小孩子都不去围观,反倒是岔路口一片空地上聚在一起晒太阳说闲话的人群更显热闹。
今儿的太阳特别灿烂,她也出来了。
阳光晒在身上,浑身暖洋洋,而且补钙哦!
唯一的烦恼就是大家老爱缠着她问东问西,问各种城里事。
李星星正想找理由回家,突然发现一个年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身穿李秀红的旧棉袄和暗红褂子,被李三蛋领着从远处走来,空着手,脚上踩着一双草编的木屐。
冰雪消融,早已与土地融为一体化作淤泥,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极为不便。
这个女孩子很瘦,个头不高,干干瘦瘦,皮肤又黑又黄,十分粗糙,手和脸甚至生了冻疮,焦黄的头发稀稀疏疏,扎了两根细细的羊角辫,显得棉袄和暗红褂子空空荡荡,宛如披了麻袋,一双眼睛倒是充满了对未来的期盼。
“三蛋,你把媳妇带回来了?”
有人问道。
李三蛋黝黑的脸上露出一抹憨笑:“是啊,俺娶媳妇了。”
带着媳妇认了一遍人,跟大家打完招呼,然后把媳妇直接带进家门,留下一地谈资。
“翠花打得一手好算盘,一分钱没花,只一篮子红薯就换回一个儿媳妇!”
“没办法,儿媳妇娘家断顿了,那红薯是救命的!”
“嫁进咱们村,等于有了活路,好些外村的女孩子都愿意嫁进来。
咱们村没米没面,可红薯管够!”
大李子村全是山地,盛产红薯,红薯耐旱,产量高,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立刻有人接口道:“多亏了大队长,春天没听上面叫咱们多种麦子和稻谷的屁话,反而鼓励大家种红薯种玉米。
要是种麦种稻,现在早饿得四处逃荒了。
山后的红星大队,春天种稻,收成不好,秋天种小麦,碰上干旱,救济粮又轮不上他们,整个村庄都空了。”
“是啊,多亏了大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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