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反应不过来。 「快起床,极光出现了!」歆语兴奋地在我耳边喊我。 刚开机的脑袋慢慢想起此行目的,歆语带我搭邮轮,从西雅图一路玩到阿拉斯加追极光。 由于白天去冰川走得太累了,所以到歆语安排的住所里,洗过澡,吹完头发我就睡死了。 「出现了?」 「对,快点起来,快清醒!」歆语用双手捧着我的脸揉捏着,「别再迷糊了!」 我心不甘情不愿的坐起身,还是觉得好累,床头时鐘上的数字是11,我大约睡了一小时。 歆语把我的睡衣裤拿过来摆棉被上,「快点穿衣服!」 我掀开被窝,乖乖穿好衣服,刚套上外套就被歆语拉到户外去。 所谓的户外就是我们所住的小木屋的庭院,有露天的温泉池,池畔摆着躺椅。 ...
据说她是被李氏买来给儿子冲喜的,却在新婚之夜克死丈夫!丈夫死后,还莫名其妙的有了身孕!啧啧,名声不好,却有一张祸水脸,引来不少男人的觊觎!没关系,咱上辈子是杀手,咱不怕!...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山里的贼王,做了总裁家的女婿,曾经懦弱无能的软饭男,转眼成了叱咤都市的妙手神偷!放心,我只偷心,不偷人!...
郭永仁穿越到了1979年的香港,从此开创了一段传奇。娱乐必须有,否则对不起这个时代。生意必须谈,否则对不起美丽钞票。欧美必须去,否则对不起伟大情怀。钞票必须有,否则对不起吃奶的娃。...
御兽之行,乃自然大道,虫鱼鸟兽,皆可通灵,助修者攀上无上巅峰。因为无法修行,在家中受尽冷眼,甚至抛尸祖坟。青梅竹马改投他人怀抱,兄弟背后捅刀。当自顾离家的绝世废柴,捡到一个古灵精怪的穿越少女,他的生活将发生怎么样的改变?通灵异兽化形符箓拟态傀儡。这是御兽师的天下!天命算师手捻胡须,你相中飞龙走凤,行云踏雾,命系千军!可最后却在心中补了一句,五行欠打然后第二天被称为天门圣体的时言便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