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相当开阔的视野,没多久,他就发现了靠近平原的方向,出现了一头野兽。 是一只花斑麋鹿,鹿角高高顶起,指向天空。 只见它吃一口地上的青草,就抬头警惕的看了看周围,嘴里不断咀嚼着,直到咽下嘴里的这口草后,方才低头继续啃起来。 如果莫路没有记错的话,这头花瓣麋鹿的皮,在市面上还挺值钱的。 而且为食草动物,麋鹿的战斗力也不强,通常遇到来犯的冒险者,都是能跑多快跑多快,绝不对战。 对于莫路来说,这是一只没有威胁的野兽,还值不少钱,他无论如何也要尝试狩猎一波的。 “不过该怎么靠近它呢。”莫路心中有些犯难。 这种花斑麋鹿,虽然战斗力低下,但逃跑的速度可不慢,经常能够甩掉追逐的猎手,让冒险者们白忙活一场。 ...
世间万物皆听天命,唯有入圣,方能逆天改命,而我刑天便要做那入圣逆命之人。...
望遇谦五岁那年搬到沈念念家隔壁,第一次见面,就失了初吻。我会对你负责的。沈念念递上自己的手镯这是我的聘礼,等我长大就会娶你的。望遇谦六岁那年,被沈念念看光了身体。七岁那年,和她睡在了一张床...
...
母亲告诉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直到有一天,我的电话响起,对方告诉我,他是我父亲helliphellip...
雾渡鸦张顺倒了大霉!异能被夺,他变得一无所有为了填饱肚子去蹭饭,莫名奇妙的签了一纸违约就会遭天打雷劈的合同在古怪的小旅馆当上了三保(保安保镖保姆)后,才发现这个工作的危险性大得惊人,历届前任竟没有一个活过百日的保命的本事丢了,虽然拥有极高的天赋,却因为异能者的身体经脉与普通人相差太大,根本没办法修真为了生存下去为了破百日记录,张顺颤颤巍巍的走上了一条逆炼兽修之路。建了个书友群1271102欢迎加入...
他在战场上被召唤回国,原因无他,秉承父亲遗命完婚。本意想退婚,继续逍遥自在,却被岳父以死相逼,跟身家百亿的美女总裁未婚妻朝夕相处,自然是火花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