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共写了三百多万字,这个字数比起那些触手怪来说,肯定是不够看的。 当然,我也没有资格和别人比。 或许我天生不适合吃这碗饭,写同人其实也真的是一个奥迷的自嗨。 从第一本书开始,到现在的这本书,这几年来,我可以说是经历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 但是,终究是要说再见的一天了。 毕竟,兴趣再好,他也不能当饭吃。 上学的时候,可以有家里的支持,我可以任性的不去做兼职,专心写,但是马上面临毕业,找工作,我要养活我自己。 再加上同人文在起点越来越不好混,创作热情可以说是被磨灭的干干净净,已经没有了写下去的欲望了。 这本书还能不能写呢?还是可以继续写的。 但是我不想再这样了,所以,就...
你和你暗恋的人后来都怎么样了?十年后,一场变故,她沦为陆修繁的情妇而暗恋了十年的那个男人,她念念不忘。陆修繁冲她勾勾手指说简慕,若想他无事,你得乖乖的。那另一个男人却不屑道原来姓陆的见不得光的女人,是你!...
秦家弃女被豢养在农村十六年,自小在乡下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乐的惬意舒适,直到一朝被秦家的某个帅哥哥接回城里,众人都鄙夷这个一股子穷酸劲的小丫头面对各路大神的冷嘲热讽,她一笑置之,直到有人说,你这个上不了台面的野丫头,还是回乡下算了。秦妤就跟瞬间解放了一样,潇洒的摆摆手,拜拜了,您嘞!就在秦家的人举国庆祝等着看她笑话的时候,全世界的各个大佬纷纷上来膜拜。某世界首富,秦姐,老子听说竟然有人敢欺负你?怕是活腻了吧!你等着,我这就给你出气。某笑的一脸妖孽的一级钻石供应商,阿妤,我觉得我们应该高调一点,不然外面那些阿猫阿狗总是眼瞎世界上最尖端的杀手组织头目,笑的一脸危险,阿妤是我最宠爱的弟子,谁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必灭他满门!...
盛誉深爱一个姑娘,爱了整个岁月。爱她天真烂漫机灵狡黠,更爱她的骄傲与偏执坚强与阳光。...
一名中医学院毕业的学生,毕业后无处可去,只好回到家乡成为了一名医生。原以为这辈子将是混吃等死碌碌无为,从天而降的医圣传承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掌握最强医术,成为超级神医,权贵屈膝,袖手天下!...
重生前,江芃芃以为秦蘅不爱她,为逃避离婚,她一直都在努力躲他。直到他牺牲前,江芃芃才知道,她与他误会有多深。重生后,他是她的底气,他的宠爱,给了她放手一搏的勇气。江芃芃一改往日的软脾气,家有刁钻又难缠的婆婆,不怕,她来哄婆婆第二日屁颠屁颠的去替她出头。吸血鬼娘家,给她闪一边去,她纵使腰缠万贯,也一毛不给。极品亲戚放马来!来一个,收拾一个!秦蘅我的命是国家的,而我的心,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