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w)”! 这半年来又写了三四十篇小文,承篠君的好意说可以出版,于是便结集起来,题上原有的名字曰“苦竹杂记”。“杂记”上本有小引,不过那是先写的,就是写于未有本文之先,所以还得要一篇后写的,当作跋或序,对于本文略略有所说明。 但是这说明又很不容易,因为没有什么可以说明,我所写的总是那么样的物事,一两年内所出的《夜读抄》和《苦茶随笔》的序跋其实都可以移过来应用,也不必另起炉灶的来写。这又似乎不大好,有点取巧,也有点偷懒。那么还只得从新写起来,恰好在留存的信稿里有几篇是谈到写文章的,可以抄来当作材料。其一,本年六月廿六日答南京阳君书云: “手示诵悉。不佞非不忙,乃仍喜弄文字,读者则大怒或怨不佞不从俗呐喊口号,转喉触讳,本所预期,但我总不知何以有非给人家去戴红黑...
据说她是被李氏买来给儿子冲喜的,却在新婚之夜克死丈夫!丈夫死后,还莫名其妙的有了身孕!啧啧,名声不好,却有一张祸水脸,引来不少男人的觊觎!没关系,咱上辈子是杀手,咱不怕!...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山里的贼王,做了总裁家的女婿,曾经懦弱无能的软饭男,转眼成了叱咤都市的妙手神偷!放心,我只偷心,不偷人!...
郭永仁穿越到了1979年的香港,从此开创了一段传奇。娱乐必须有,否则对不起这个时代。生意必须谈,否则对不起美丽钞票。欧美必须去,否则对不起伟大情怀。钞票必须有,否则对不起吃奶的娃。...
御兽之行,乃自然大道,虫鱼鸟兽,皆可通灵,助修者攀上无上巅峰。因为无法修行,在家中受尽冷眼,甚至抛尸祖坟。青梅竹马改投他人怀抱,兄弟背后捅刀。当自顾离家的绝世废柴,捡到一个古灵精怪的穿越少女,他的生活将发生怎么样的改变?通灵异兽化形符箓拟态傀儡。这是御兽师的天下!天命算师手捻胡须,你相中飞龙走凤,行云踏雾,命系千军!可最后却在心中补了一句,五行欠打然后第二天被称为天门圣体的时言便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