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被曹雪芹的红楼艺术所倾倒的时候,都不能忘记他著书时的得力支持者、密切合作者,《红楼梦》中那个花袭人的生活原型——柳蕙兰女士。 曹雪芹有爱红又爱玉的毛病,对此曹从来不隐讳,而且还时时处处对读者进行诱导,启发读者去发现,关心并养成他的这个嗜好。 在小说第十九回中写到,袭人为了让宝玉读书上进,向宝玉提出了几点要求。并声称,如果宝玉答应她所提出的条件,她便留在宝玉身边陪伴宝玉,否则,就要离开宝玉,离开贾府,和自己的父母兄弟团聚去。 对花袭人提出的条件,宝玉都一一答应了,最后袭人说:“还有更要紧的五件事,再不许弄花弄粉,偷着吃人嘴上的胭脂和那爱红的毛病了。” 爱红 曹雪芹对“红”字颇有感情。他将他的小说定名为《红楼梦》,因而,“红...
据说她是被李氏买来给儿子冲喜的,却在新婚之夜克死丈夫!丈夫死后,还莫名其妙的有了身孕!啧啧,名声不好,却有一张祸水脸,引来不少男人的觊觎!没关系,咱上辈子是杀手,咱不怕!...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山里的贼王,做了总裁家的女婿,曾经懦弱无能的软饭男,转眼成了叱咤都市的妙手神偷!放心,我只偷心,不偷人!...
郭永仁穿越到了1979年的香港,从此开创了一段传奇。娱乐必须有,否则对不起这个时代。生意必须谈,否则对不起美丽钞票。欧美必须去,否则对不起伟大情怀。钞票必须有,否则对不起吃奶的娃。...
御兽之行,乃自然大道,虫鱼鸟兽,皆可通灵,助修者攀上无上巅峰。因为无法修行,在家中受尽冷眼,甚至抛尸祖坟。青梅竹马改投他人怀抱,兄弟背后捅刀。当自顾离家的绝世废柴,捡到一个古灵精怪的穿越少女,他的生活将发生怎么样的改变?通灵异兽化形符箓拟态傀儡。这是御兽师的天下!天命算师手捻胡须,你相中飞龙走凤,行云踏雾,命系千军!可最后却在心中补了一句,五行欠打然后第二天被称为天门圣体的时言便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