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过与长大后的叶言之再见, 但这显然不是他想象中的地点、时间与场面。他甚至还给叶言之准备了巴掌大的大红底裤和蓝秋裤——现在看来,显然也是用不上了。 神明的身形挺拔修长,不要说是整个套上了, 就算是给他家里养的那只意气风发的鸟穿,也是不大够的。 他怔怔地望着叶言之。 叶言之也望着他。 两人俱都陷入了一段沉默。 这其中, 其实夹杂了多少漫长的时间——那些个日夜,其实寇冬已经不想再去想起。 他忽然觉得那么不真实。 叶言之就站在他的面前,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几步远。只这几步,只要他迈开步子, 便可轻易地踏过去, 走近。 这并不是什么天堑。可寇冬的步子却像是被冻住了。 ...
据说她是被李氏买来给儿子冲喜的,却在新婚之夜克死丈夫!丈夫死后,还莫名其妙的有了身孕!啧啧,名声不好,却有一张祸水脸,引来不少男人的觊觎!没关系,咱上辈子是杀手,咱不怕!...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山里的贼王,做了总裁家的女婿,曾经懦弱无能的软饭男,转眼成了叱咤都市的妙手神偷!放心,我只偷心,不偷人!...
郭永仁穿越到了1979年的香港,从此开创了一段传奇。娱乐必须有,否则对不起这个时代。生意必须谈,否则对不起美丽钞票。欧美必须去,否则对不起伟大情怀。钞票必须有,否则对不起吃奶的娃。...
御兽之行,乃自然大道,虫鱼鸟兽,皆可通灵,助修者攀上无上巅峰。因为无法修行,在家中受尽冷眼,甚至抛尸祖坟。青梅竹马改投他人怀抱,兄弟背后捅刀。当自顾离家的绝世废柴,捡到一个古灵精怪的穿越少女,他的生活将发生怎么样的改变?通灵异兽化形符箓拟态傀儡。这是御兽师的天下!天命算师手捻胡须,你相中飞龙走凤,行云踏雾,命系千军!可最后却在心中补了一句,五行欠打然后第二天被称为天门圣体的时言便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