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吸收。 在丁春福眼里就真的像是幻觉消退一样。 “哦!原来如此,我还以为小哥你真的…”丁春福顿了顿,拍了拍自己的嘴:“瞧我这嘴,不会说话。” “额…小哥你要去哪?我马上带路。” “最近的城市吧,” 反正林坷是一个都不认识。 “好嘞,雷泽城是吧。” ……………… 白色的骨矛如同森林一般生长着。 一道身影在其中穿梭,似乎有什么的东西在追赶着他。 那身影自然是林坷。 时间退回半个小时前。 在走了大半天后,林坷与丁春福也到了那雷泽城的附近,远远地就可以看到那城市的剪影了。 因为是拾荒者身份,二人并不能入城。 ...
拍什么拍?没看见心情正不好着吗?什么?你是记者?记者了不起啊?都说了别拍了!你问我穿越有什么感想?这么给你说吧,要是让我知道是那个王八羔子把我整穿越了的,老子非要一锤子敲碎他的天灵盖!诶,等等,你怎么知道我是穿越者的?莫非你就是那元凶?咦,你为什么要后退?难道心虚了?哼,果然你就是元凶!给我站住,我打记者,卒。摄影师。卒...
天生废体,家破人亡,秦浩受尽同族人羞辱,尝遍世间冷暖意外融合祖传血玉,拥有神秘空间,得噬祖传承,从此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天若阻我,我便踏破这天,成为主宰!...
电脑天才?学生会长?校草?对他来说最重要的身份是她的青梅竹马!斗恶女,防富二代,洗衣做饭搓澡暖床甚至为她转了学校。都只为毕业那天将她娶回家!某男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比金坚!!张小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也就了,情比金坚什么鬼?众人原来,慕少才是小三。慕少你们两个根本就没有确定关系好吗!...
如果有一天,你死了。你的面前有两个选项A,重生一次,B,穿越异界。你,会如何选择?扬扇放歌三千里,笑引凶星入命宫!一个无名刺客,身负紫金星象,腰缠万贯家财,驾临了这个妖孽而激情的时代。...
如果有一天,末日已经降临,太阳已经消失,会是怎样的世界?面对带来预言中末日审判的众神,面对从此没有阳光的新世界,坚韧的人类文明却没有就此结束。旧时代科技产物沦为废铁后,代表人类原罪的九种灵魂之力,却成为了新文明的基石,那以灵魂为核心的魂晶时代,成就了科学和神秘学交织的第三纪元在废墟之上,古老的英雄史诗化为庇护后人的星魂,身为姜太公的星魂使的江尚,誓言向不朽神明夺回失去的一切。...
唯一的亲人没看到最后一眼,心有遗憾。突发车祸魂穿异界,是被算计还是被利用。屡屡遭遇祸事难到是衰神附体?瞧这个不一般的药仙如何在异界中艰难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