冢,当代剑首,林一枝了。 他坐在火堆旁,微微一笑:“什么风,让桃花剑神来这荒山野岭,鸟不拉屎的地方啊,我万逍遥自问,可没有这么大魅力。” 叶一枝年约五十有余,神态恬静,身形略微削瘦,一袭雪白的直襟长袍,衣服的垂感极好,腰束月白祥云纹的宽腰带,其上只挂了一块玉质极佳的墨玉,形状看似粗糙却古朴沉郁。 乌发用一根银丝带随意绑着,没有束冠也没有插簪,额前有几缕发丝被风吹散,和那银丝带交织在一起飞舞着,显得颇为轻盈。 颇有仙风道骨之感。 与他跨下的青色老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淡笑道:“如我说,是这酒香,引我而来,小友信否?” 说着,林一枝翻身下了驴,一拍驴头,“自己找乐子去。” 那老驴似...
据说她是被李氏买来给儿子冲喜的,却在新婚之夜克死丈夫!丈夫死后,还莫名其妙的有了身孕!啧啧,名声不好,却有一张祸水脸,引来不少男人的觊觎!没关系,咱上辈子是杀手,咱不怕!...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山里的贼王,做了总裁家的女婿,曾经懦弱无能的软饭男,转眼成了叱咤都市的妙手神偷!放心,我只偷心,不偷人!...
郭永仁穿越到了1979年的香港,从此开创了一段传奇。娱乐必须有,否则对不起这个时代。生意必须谈,否则对不起美丽钞票。欧美必须去,否则对不起伟大情怀。钞票必须有,否则对不起吃奶的娃。...
御兽之行,乃自然大道,虫鱼鸟兽,皆可通灵,助修者攀上无上巅峰。因为无法修行,在家中受尽冷眼,甚至抛尸祖坟。青梅竹马改投他人怀抱,兄弟背后捅刀。当自顾离家的绝世废柴,捡到一个古灵精怪的穿越少女,他的生活将发生怎么样的改变?通灵异兽化形符箓拟态傀儡。这是御兽师的天下!天命算师手捻胡须,你相中飞龙走凤,行云踏雾,命系千军!可最后却在心中补了一句,五行欠打然后第二天被称为天门圣体的时言便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