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不需要降低智商阅读的书,写一本符合现实的书,于是一念之差就过去了一年九个月…… 写书是一个有趣的体验,开始的时候大纲简单无比,然则我是一个随性的人,结果就是写着写着多了许多东西。同时还要谢谢总是自称为“最后一个读者”的妻子,虽然她总是威胁我即将失去最后一个读者,但因为她,书里多了很多的东西。写四城比武大会的时候,因为我写死了一只袋鼠,于是我妻子总问我能不能让袋鼠活过来,袋鼠很可爱的,于是我专门写了个粉红世界,给了她很多很多没写死的袋鼠……因为我妻子要看以女儿为原形的魔兽,于是有了七七兽……因为我妻子看了地球篇后还想看其他的世界,于是就有了哇卡酷露星……当然,偶尔也是会有些后遗症的,比如因为有了哇卡酷露星就有了最后那个结尾…… 说说人物吧。书里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是两个,...
天洵三界,风云际变。异魔所过之处,有生灵涂炭,有血流成河,亦有长剑高歌!千城所行之路,有人心难测,有枯骨成山,亦有风雨鸿渊!宁千城自凡尘中来,求神问道,持苍梧之剑,历生死轮回,平万千坎坷,终一朝成神,仗剑天下!...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一个地球上穿越而来的小商人,修仙资质低劣,本处于修真界的最下层,可却敢拼敢为,又善于发现商机,屡屡能发现别人视为废品的异宝,从而将其转化成巨大的收益,拥有大量的修炼资源,修为飞进。但总有无数的奸商小人总在或明或暗的给他使绊子穿小鞋,试图把他挤垮,甚至想夺其产业杀害于他,可他却总能从容应对,化险为夷甚至棋高一招,使对手狼狈不堪。斗奸商,除恶修,赚灵石,他在修真界商场风光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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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号战龙的秦风,原本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雇佣军团团长,因为遭人陷害,一身功夫不能施展,变成了一个废物,为了避难,找到了当年跟自己订婚的林家寻求庇护。经历三年的蛰伏,秦风终于恢复了过来,他要这天,只为他亮,他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一只流浪于无边宇宙中的虫族母巢寄生在张文的身上并回到了十年前的农村老家,重生的张文利用母巢对家乡的大山进行开发,并带领乡亲们走向富裕。这是一部关于乡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