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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假如林黛玉不是多病,吃各种汤药,在潇湘馆里吐血,林黛玉便不是美的了。
此说虽不是千真万确,也多少有一点道理。
曹雪芹巧妙地塑造的这样一个既有倾国倾城貌黟,又有多愁多病身,的形象,使读者在既为之吸引,又为之担心的交织中增强了感染的魅力,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最紧要处还在于。
林黛玉聪慧,却不工于心计;美貌,又有善良的心地;想爱而不能,敢爱而不得——她的纤弱的外表下自有刚毅、坚强的气质——那才是林黛玉真正的美的所在——因此“病态美”
一说就未免以偏概全了。
“葬花”
时,最能看见黛玉的勇气;“焚稿”
后,方才知道黛玉的胆量。
纤纤风骨,才是林黛玉的最美处。
潘金莲当然不能说是美,大杀出手的武松也谈不上美——但,景阳岗上打虎的武松是很美的——可见,好汉也不一定全美,更多的情况下,是有时美,有时不美。
对于姑娘们来说,发型、服装都是可以增加美感的,都是应该讲究的。
问题在于:要恰如其分。
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个长得很美的姑娘,偏偏喜欢穿着朴素、淡雅的服装,别人的感觉是。
她穿什么都美,那么有没有穿什么也不会美的呢?
外在的与内含的越是接近时,越能够得到美!
反之,则刚好走向荚的反面。
本届奥斯卡金像奖获得者,三十二岁的美国电影明星杰西卡·兰格,原本是酒巴女招待,一九七六年上银幕,反响平平,长时间在美国的电影圈里受冷遇。
直至一九八二年,凭《杜丝先生》一片走红,接着因《弗兰茜丝传》轰动影坛,可谓大器晚成了。
原因也许有很多,笔者认为找到一个演员的性格——而不要太去注意她的漂亮面孔——同时又找到适合于她去表演的同类性格的角色——是至关紧要的。
弗兰茜丝本人是三十年代美国的舞台与银幕的双重明星,一生充满悲剧,曾被关进精神病院五年之久,最后患癌症而死。
正是在悲剧,这一点上,与杰西卡·兰格的性格、经历恰到好处地相吻合,她全身心地溶进了角色,几乎无法复元,能不感人?
杰西卡·兰格的性格的力量,创造了出类拔萃的悲剧的美之后,有人建议演员赶紧去再演一个喜剧片《忘记这个角色》。
杰西卡·兰格,只有杰西卡·兰格自己才能回答:她能忘记这个角色吗?
1983年7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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