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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风来朝他看去,“你喝得懂吗?浪费我两瓶好酒。”
“你这么说我就不高兴了。”
丹尼尔嘴上这么说,却依然笑嘻嘻的,“酒就是用来喝的。
跟最好的朋友,就该喝最好的酒。
l,你说对不对?”
“我觉得你说得对。”
林出笑了,对沈风来说,“你不舍得也没用,我请丹尼尔先生喝。”
接着又冲着丹尼尔扬了扬下巴,“你放心,我说了算。”
“好,你说了算。”
沈风来只好又说,“那丹尼尔今晚留下来住吧。
房间很多,晚上我们准备些吃的,一起喝一点。”
作者有话说:
注:
[1]beloved:有钟爱、心爱、深爱的人的意思,学过英文的应该都知道吼?虽然中文确实是“恋人”
,但这个词比较重。
不管怎么写在这个语境下都挺怪的,就还是“恋人”
吧。
第32章错过的时光
时间已经不早了,沈风来去厨房里准备吃的,让丹尼尔带着林出在附近转转。
林出和zart一起在花圃里转悠,一人一狗踩进小腿高的草丛里。
库克山这里气温常年恒定,花圃里零零落落地开着白色的绣球、紫色的鸢尾和蓝色的龙胆,甚至还有几枝粉色鲁冰花,不同花期的植物都热热闹闹地撞在一起,一派和谐,分外好看。
花圃与厨房只隔着一道玻璃窗,一转头就能看到沈风来忙碌的身影。
丹尼尔靠在楼梯扶手上,惊奇地感叹道:“认识那么多年,我从来不知道fn居然擅长烹饪。
这是什么中国人的天赋技能吗?”
林出耸了耸肩膀说:“可惜了,我完全不会烹饪,fn也是最近才开始学的。
他做饭很好吃,一会儿你一定要尝一尝。”
“为了你才学的吧?”
丹尼尔看了林出一眼,露出了一个微笑,“爱情真是太伟大了,居然能这样改变一个人。”
林出没有忘记丹尼尔有些“恐同”
。
他不太愿意让沈风来的朋友觉得不舒服,所以跟着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而是专心致志地去用手机拍那些漂亮的花朵。
在这个过程中,丹尼尔一直用温和的目光打量着林出。
除了那张年轻好看的脸以外,林出身材偏瘦,比例却很好,双腿长而直,尤其现在已经比刚来新西兰的时候长了一些肉了,不再那么单薄,身上那种浸润多年的高雅气质就完全显现出来。
穿着普通的卫衣和外套的时候,看起来倒是比舞台上那个穿着燕尾服的音乐家更加生动帅气一些。
丹尼尔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林出作为一个音乐家能拥有不亚于明星的人气,可是无论怎么看,他都是个彻头彻尾的男人,他不太懂沈风来为什么会喜欢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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