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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从发现疾病那一天起,我一直无所作为,坐视疾病一点点夺去她的生命,实际上是充当了这场阴谋的同谋犯?
是的,你是同谋犯。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无权替别人决定生死,哪怕那是自己的孩子。
你面临的情况有些特殊,姐妞大小,她自己不能选择,这个决定只好由她的父母来作。
可是,你真有这个代她选择的权利吗?
我知道我没有这个权利,但她自己又不能选择,决定究竟由谁来作呢?
尽一切可能挽救她,让她活下去,活到她自己能作选择的年龄。
这是你义不容辞的义务。
如果她长大了,有一天不堪目盲或疾病之苦,决定自杀,那是她的事情。
这个决定应当留待她在经历了一番人生之后由她自己来作,你无权提前推断。
不,那岂不更加残忍?让她在豆寇年华遭遇死亡,其痛苦远甚于幼年夭折!
但是,死在浑然不知之时,死就不是不幸了吗?或者说,与清醒的死相比,糊涂的死就是较小的不幸吗?我们人人都注定要在某一天死去,并且多半不是无疾而终,而是病死,在病后死前将经历一番肉体和精神的磨难。
然而,有谁因此宁愿趁早在睡梦中被不知不觉地杀死呢?
再说,疾病的最后发作,婴儿和成人一样要遭受肉体上的痛苦。
而且,我们没有理由不设想,精神上的痛苦,那濒死的恐惧,生命解体时突然坠入深渊的恐怖,婴儿同样会感受到,只是说不出来而已,‐‐成人也说不出来。
最后,即使晚死要经受更多的痛苦,也不能得出晚死更加不幸的结论。
用大限的眼光看,活长活短当然是一回事。
但是这眼光在衡量一个具体生命时未免大而无当。
站在一个具体生命的立场上看,早死总是更大的不幸。
就算妞妞动了手术也活不长,譬如说只能活二十年,你有什么权利不让她活满这二十年,而是只让她活一年半呢?难道活到青春岁月不比幼年夭折更是一种人生?
那个健壮的东北汉于躺在手术台上,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上手术台。
医生打开他的腹腔、把他的脾脏切下五分之四,移植到了他的儿子腹中。
他的九岁的儿子从生下来就受着血友病的折磨,身体各个部位经常流血不止,九年来一直靠输进这位父亲的血活着。
他不肯听从医生的劝告,放弃对患有不治之症的儿子的治疗。
现在,儿子生命垂危,唯一的希望寄于这个活体亲属脾移植手术。
这是一个双重的冒险,很可能他的儿子并不能因此获救,而他自己却死于手术引起的大出血。
但是,他毅然躺到了手术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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