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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4页)

是抄袭。

所有写作的人最鄙视、最无法容忍的抄袭。

很多年来,看到别人犯了同样的错误的时候,我总是十二分地义愤填膺,十二分地表示蔑视,我对那位被抄袭了的女友说:告她,跟她打官司。

同时我心里想,上帝保佑那个抄袭的女孩。

我又想:幸亏那耻辱的年代早已过去了,我早已证明了自己,我写出了比当初抄的诗更好的诗,我写出了比我的诗风格更为独特的小说,过去高山仰止的一切刊物我都一一到达了。

我的一位诗友在《N 城文艺》负责诗歌组,他告诉我,当年我的档案他亲手烧毁了,变成了灰。

一位老师告诉我,当年W 大学来招生,曾到《N 城文艺》了解我的情况,他们对招生的人说:这个女孩也会写诗,我们考过她,她不过是一时糊涂。

一切确实过去了,我来到一片开阔的平原上,所有新的面孔看到的我,只是我的新形象。

连我都忘记这回事了。

如果不是我要自己写一个序,这个序使我回顾了过去,我也就不会想到要写这样一部长篇。

卡夫卡是怎么说的?最美的、最彻底的埋葬之地莫过于一部自己的长篇小说了。

好像是这个意思,我记得不是很准确。

我的记性越来越差,医生给我开了一瓶柏子养心丸,适用症状中有一条,就是健忘。

从我写作这部小说开始,我似乎提前进入了老年期,据说进入老年期的标志之一,就是对久已逝去的往事记得一清二楚,当年吃的年糕粽子的味道,当年见到的人的一颦一笑,当年经历的事的末梢细节,等等,全都如在眼前,如在昨日。

而对眼前发生的事情,哪怕就发生在昨天,也照样忘得干干净净,面对一个很熟的人,拼命也想不起他的名字。

我发现我正是如此。

也就是说,我的暮年提前而至了。

也就是说,我的青春年华,全都凝固在十九岁的那一小截时光里,往后的日子只是这只杯子里渗漏的一点点,而它们很快就被蒸发了。

到了我的三十岁,一切都消失殆尽,在我的脸上,看不到青春的影子和光泽,我没有年龄,也没有家,人们判断不出我多大。

身在未来的年龄里有多好!

有什么比这更安详、更宁静、更怡人的呢?总之这是一件令人满足的事情,就让我进入我未来的暮年,让我沉浸其中吧。

假设我是一个老人,如果我是一个老人,我可以完全地宽恕自己。

对,我坐在宽大的藤椅上,置身于一片寂静的阳光中(在未来的日子里,这是多么的奢侈,无论是寂静还是草地,都将被人所充斥,阳光中弥漫着工业粉尘。

还是让我提前进入暮年的好),过去的风无声地拂来,我在恍惚中看到那个十九岁的女孩的脸庞和身影,我想她实在没有必要在长达四五年的时间沉默寡言,失去信心,变得难看、平常、郁郁寡欢。

这个女孩,八岁就读过《红岩》,中学数学统考曾获全县第一,各科成绩在全年级中总是领先,有什么可以阻挡她的骄傲?有什么可以堵塞住她年轻嘹亮的声音?

也许事情真的没有那么严重,但对于一个未经世事的十九岁的女孩来说,就是天要塌下来了,从此她背负着她自身重量构成的阴影,步履蹒跚。

这片阴影就是那件事情,让我从头说起。

我不知道我写诗到底有多少是出自内心的冲动,又有多少是出自功利的目的,也许在一定的时期里,两者都同样强烈,而在另外的阶段,内心的冲动释放掉了,而功利的热情不减,一味地为了寻找出路而写作。

当然,到了很多年以后,写作变成了生活的重要方式,那又是另一种境地。

当时我发现以写作寻找出路是一件最最适合我的事情,我立即热血沸腾地专程赶回B 镇,到县新华书店买回了当时仅有的几本诗集,记得分别是李幼容的《天山放歌》,高红十的《青春颂歌》,还有一本章德益或龙彼得的知青诗集,还有一两本当时的《诗刊》。

我首先仿照高红十写了一首长诗,叫《远航》,按照我当通讯员积累的投稿的常识把这长诗抄了一式两份寄给N 城和地区的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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