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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理解。
难道爱也是可以分成两份的吗?每一份都装着不同的对象,为此把自己搞到精神分裂?
但风沅怎么没分裂,他当年可是口口声声爱着那么多人,送出无数个心尖尖,但一天该吃吃,该喝喝,该气人气人,半点都没受到影响。
跟他们这些真挚的感情相比,简直薄凉至极。
而且爱上乐妩,姜槐能理解。
即使他心中再怎样酸涩和不爽,他也清楚对方是怎样善良美好的姑娘,她散发出的光芒足以吸引所有人,吸引像他们这般在几千年的权力斗争与孤寂中心向温暖的人。
但风沅?
姜槐除去对方那张脸,再找不出任何优点。
薄情风流,性子恶劣,诡计多端,到处惹事,看热闹不嫌事大,举止阴柔,脾气不好,懒散没精神,奢侈不节俭……爱喝酒爱笑,不懂得受伤要及时处理,喜欢恶作剧,喜欢猫,太聪明,总是在他这薅羊毛……
几乎不用想,他张口就可以说出对方一堆缺点。
所以这样的混蛋,祁言干嘛要念念不忘?
姜槐不明白对方的感情从何而来,就像他也没意识到,在想起口中混蛋的缺点时,他的神情早已放松,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
总不至于是……真看脸吧,他觉得这个理由过于浅薄,可再想起风沅遍布六界的那些红颜知己,突然间也觉得不是那么不可能。
再怎样不愿承认,青年都知道如今的六界第一美男是风沅,而他的排名,还在姬明之后。
呵,一群没眼光的人。
他变出一张水镜,打量着镜中的男人,剑眉星目,神采飞扬,哪里不比有着黑眼圈一看就很虚的霁华和天天只会傻乐的姬明好,看来看去也就是皮肤粗糙了点。
姜槐想起风沅那细腻白皙,仿佛没有一丝瑕疵的肌肤,犹如吃了柠檬,整个魔都泛起酸。
皮肤那么好算什么,一点都没有男子气概,
论男人魅力,他才不会输!
片刻后,回到魔宫,跑去藏书楼的魔尊面无表情翻阅起一本书。
他给书套上了外壳。
偶然与魔尊在这里相遇的下属都会在行礼后感叹对方的认真,尊上明明修行的是剑法,却还要钻研刀法,一边钻研,一边默念,想来是在思索书中内容,如此他们也要努力学习才是。
姜槐:“原来还可以这样?”
“驻颜美容术也没什么难的。”
“吃丹药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
“……”
如果有其他魅魔在这里,恐怕会欣慰对方的认真,因为这才是他们魅魔该干的事,一个合格的魅魔应该从毛孔中都透露出精致,而不是整日里喜好斗争,打打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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