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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章同场竞技
“既然诸位尚在思虑,不妨我来先献个丑。”
这时,一位俊朗俊逸的公子站了出来,他摇着一把水墨扇,闲庭信步般,站在吟诗台。
他这一站,旁边一个负责录诗的清秀女子,便拿起毛笔,准备记录接下来的诗句。
此时,人群中议论纷纷:“是他。”
“何人?”
“此人是江南最有名的才子,陶闻柳!”
“竟是他!”
众人惊叹不已,陶闻柳的诗句,在大魏赫赫有名。
他出身书香门第,家中世世代代都是读书人,江南又是文化圣地,陶闻柳打小熏陶感染,自小就才华出众,在同龄人中一骑绝尘。
作为江南最负盛名的年轻才子,陶闻柳当之无愧。
他的名气,从现场女子的反应就知道了,原本矜持的少女个个盯着他,眼珠子动也不动。
只见陶闻柳一只手背在身后,头微微地望着天空,摆出古人吟诗必备动作,否则吟不出来似的。
他眉头微微一拧,吟道:
“言志诗:
读律看书十四年,
乌纱头上有青天。
男儿欲画凌烟阁,
第一功名不爱钱。”
这首诗意思是说,“我”
读书的意义是为了做一个清官,希望之后能够平步青云、一展抱负,“我”
独爱功名,不喜钱财。
萧权摇头,果然吹牛是自古有之。
一诗终了,现场雅雀无声,无数才子面露钦佩之色。
方才怀疑陶闻柳的人,都为他此等志向点头称赞。
连萧权身边的魏清,都为这样的清流拍手叫好。
他这一鼓掌,大家也跟着拍手叫好,特别是那些容易被蒙蔽的女子们,两眼都是星星,和同来的女眷窃窃私语,脸上飞起两朵红霞。
“不错,有才华不说,还志向高远!”
魏清连连点头,早就听说陶闻柳有风骨,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他见萧权无动于衷,疑惑地道:“萧权兄觉得如何?还可以吧?”
“一般,不过如此。”
萧权想笑,这就是志向高远了?
不是他看不上陶闻柳这首诗,古来华夏多少读书人写出了令人热血澎湃的诗词,那些诗词如历史长河上的明珠,即使过了千年依然闪烁着耀目的光芒,指引着后人前进和自强不息。
这首诗,平淡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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